在我國城鎮化如火如荼進行之時,一些地方悄然出現了戶籍“非轉農”現象,與通常“農轉非”的城鎮化趨勢相反,部分人希望將城市戶籍轉為農村戶籍。類似的報道經常見諸報端,例如杭州市濱江區馬虎村20余名大學生要求將因上學轉出的戶口轉回農村,浙江桐鄉市一年出現52例跨省“非轉農”事件等。浙江的臺州、義烏等地還專門出臺相關文件來應對這類問題。另外一個相關趨勢也引人關注,那就是我國農民“農轉非”的意愿越來越低,最近媒體報道稱有90%的農民不愿意放棄農村戶口;一項針對全國的調查也顯示,有75%以上的進城農民并不愿意放棄農業戶口。由于這種現象與城鎮化的大趨勢相反,很多人稱之為“逆城市化”。
“非轉農”呈現明顯的地域性特征
“非轉農”現象呈現明顯的地域性特征,并非全國普遍現象,“非轉農”高發地區主要集中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良好、與城市差距較小的地區,具體而言,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以高度的農村工業化為特征,主要集中在長三角地區。長三角地區的廣大農村作為大城市的腹地,形成了高度專業化的農村工業,農村工廠和市場遍地開花,交通便捷,城鄉公共服務差距大幅縮小。以浙江為例,浙江義烏等地農村的許多百姓都自己辦廠開店,積累了大量的財富。當地規定,農村社區的居民可以免費得到一塊120平方米的宅基地,一塊宅基地平均價就在百萬元以上,如果再在這個宅基地上建3層小樓就值600多萬元。
第二類是以發達的集體經濟為基礎的村莊分紅為特征,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區。在這些地區土地收益根據社區戶籍每年分紅,這意味著擁有當地的農村戶口,就能夠有從土地經營收益中分一杯羹的權利。在改革開放初期,珠三角很多村莊集體修建工廠出租給外商,至今仍有大量的租金收入,當地村民按照戶籍可以按年獲取紅利。因此,珠三角很多地區的農民即便有“農轉非”的機會也不愿意把戶口轉出去。
第三類大量集中在北上廣等大城市周邊,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拉動了郊區的發展,大城市周邊的土地價值也在不斷增值,一旦拆遷或者土地征用,能夠獲得大量補償。
在上述三類情形中,當地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都比較高,農村公共服務比較齊全,與城市的差距非常小。
“進城不轉戶”的牽制力與排斥力
除“非轉農”之外,近年來越來越多農民愿意進城,但并不愿意轉戶口。這主要源于農村土地后顧之憂的牽制力以及半截子城鎮化的排斥力。
農民對進城的最大顧慮來自于土地,盡管國家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但各地在制定城鎮化具體政策時多以農民的土地為條件,土地換保障、土地換住房等政策曾經大行其道。土地對于農民而言往往是最后的生存保障,以此為代價進入城市,農民必然心存疑慮。
為了消除顧慮,解決新市民的社保、就業、發展等問題就至關重要。然而很多地方只顧把農民轉移出來,農民的生活成本提高、就業困難、城市融入情況差,同時沒有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上樓致貧問題不斷出現,讓農民放心且自愿地放棄農村戶籍成了困難的事情。
當前的現實是,只能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作為農民轉戶進城的主要承接地,但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往往不盡如人意,對農民缺乏吸引力。
這體現了我國城市發展的行政級別特征,即城市很多資源的配置是按照行政級別進行的,行政級別高的大城市獲得更多資源,行政級別較低的市縣鎮則獲得較少資源。一個顯著的例子是京津冀地區,北京、天津兩個直轄市資源集中,大城市病一直解決不了,而環繞北京、天津的河北省卻有很多貧困縣,因為資源過不去。以往的城鄉統籌,是把資源都統籌到城鎮尤其是大城市去了,鄉鎮、縣城發展較難。
與發達國家“逆城市化”的異同
發達國家“逆城市化”其實是城鄉均衡發展的結果,我國上述現象的出現與此既有相似之處,也有區別。以美國為例,其郊區或者農村的公共服務與大都市基本等同,但卻能夠較便宜地擁有寬敞的住房、便捷的交通和空氣質量高的環境,對中產階級吸引力很大。大量的中產階級外遷就形成了逆城市化現象。
美國有6000多所大學,在大都市的很少,大都集中在小鎮上,形成富有特色的大學鎮。美國不少企業也愿意把總部設置在小鎮上,形成公司鎮。在這種格局下,人口、就業機會和資源就從城市向農村流動,形成了發達國家的“逆城市化”現象。在大學鎮與公司鎮,由于只有具備一定知識技能的人才能夠在這里就業,相反大城市則能夠提供更多低技能的基礎性工作,于是出現窮人往大都市跑,富人到鄉村工作的人才逆流動。
“逆城市化”的說法來源于發達國家城市化后期的一個階段,因此,用“逆城市化”來描述目前國內出現的“非轉農”等現象并不準確。兩者相比較,我國的“非轉農”與發達國家的“逆城市化”有相似之處,但也有一定區別。相似之處在于,兩者的前提都是較小的城鄉差距。差別在于發達國家的“逆城市化”是城市化后期大城市病驅動下的資源逆向流動,而我國還遠沒到這個階段,“非轉農”還是少數,大量農民仍愿進城,只是不愿轉戶罷了。
對我國城鎮化之路的啟發和思考
我國城鎮化還在快速推進,“非轉農”“進城不轉戶”等現象給當前的城鎮化之路敲響了警鐘,也暗含了一些啟示。未來的城鎮化之路,必須正視存在的問題,以農民的利益為前提,突破各種制度障礙,才能夠實現良好的城鄉互動,實現健康穩定的城鎮化。
第一,應當繼續持久地推動就近城鎮化進程。我們認為,目前局部地區出現的“非轉農”更多呈現出就近城鎮化的特征,是城鎮化的一種特殊形式。農民可以離土不離鄉、就業不離家、進廠不進城,并且在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享受與城鎮居民同質的服務,實現就地市民化、就近城鎮化。
以往認為的城市化就是要將農村居民都轉移到城市生活工作,這是一種比較狹義的觀點。在這種觀念指導下的城市化,往往會造成城市超荷負載,形成大城市病,帶來社會問題和環境問題。我們需要改變對城市化的這種認識,并且在政策上為就地城鎮化創造條件。
我國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區,通過發展農村工業和集體經濟,經濟實力迅速增強,有就地城鎮化的基礎。實際上,就地城鎮化是城鎮化的理想形式之一,能夠在不增加中心城市環境壓力、人口壓力、財政壓力等基礎上,改善農村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水平,農村居民也不會因為生活環境改變而產生疏離感,有利于從根本上提高城鎮化的穩定性。
第二,破除戶籍制度羈絆,大力發展并完善城鄉社會保險制度,堅決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收益權,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與此同時,改變資源按行政級別和權力配置的問題,促進資源在地區間的合理配置,進一步推進大都市圈外圍中小城鎮的建設,引導資源向小城鎮轉移,增強小城鎮的經濟實力,讓小城鎮能夠留住人,實現就地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