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的審議事項中,《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無疑最受關注。今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將召開會議對該條例進行第二次審議,以使其更加完善。雖然包括委員們在內的公眾都希望該條例盡早出臺,但大家還需要再等一段時間。按照我國立法程序,立法議案二審后才能表決通過。
對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進行總量控制和逐步削減是《條例(草案)》的一個亮點,那么這個總量控制目標是如何設定的呢?記者了解到,目前的操作方式是國務院下達目標到各個省,省里再按自己區域的要求層層分解到各個市縣。國家現在已經出臺了一個五年規劃,基準年是2012年,對江蘇的要求是2017年PM2.5比2012年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