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一個古城應否收費,或應怎樣收費,“以前就那么做了”并不是可以“拿來就用”的成功經驗。
《大理市大理古城保護管理辦法》于7月1日起施行。依據該規定,大理將要征收“古城維護費”。但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表示,目前還沒有具體收費的消息,如何收、什么標準都不清楚。和這一議題以往帶來的激烈爭議一樣,這次也有多位大理商戶透過媒體公開表示反對收費。
更早些時候的古城收費之爭可追溯至2009年,其時,大理古城宣布向每位游客征收30元古城維護費,但在輿論如潮的反對聲中,收費被擱置。而同在云南的麗江古城,則已收費多年。再放眼國內最受游客關注的8大古城,十余年間,收費的已達5座。早就收費的,在傳統媒體時代,顯得波瀾不驚;這兩年作勢要收的,撞上了自媒體時代,無一例外地卷入巨大的爭議。最典型的例證,除了大理,還有鳳凰。
橫向比較,大理和鳳凰頗有些“我們錯就錯在沒有早收”的委屈,這也不難理解。古城收費之爭,實則見證的是媒體的時代變遷,以及游客和當地居民在景區定價權上博弈能力的增強。未來的景區收費,不再是某個開發商或某個主管部門說了算,大理的委屈實則是權利保障的進步,爭議則代表社會日益多元化。
決策一個古城應否收費,或應怎樣收費,“以前就那么做了”并不是可以“拿來就用”的成功經驗。對于景區開發來說,以前未收費而現在圈地收費的,確有不少;以前收費現在不再收費而且還活得很滋潤的,同樣存在。杭州西湖就是從收費走向免費的范本,同時也是政府將公共資源還給民眾的范本。
大理和鳳凰能有今天這樣的知名度,除了當地豐富的自然、文化旅游資源,免費也是吸引游客的一大核心競爭力。對于游客來說,不收費絕不僅僅是讓游客在經濟上“占了便宜”,而是最大限度方便游客,增強游客旅游體驗的好感度。游客沒有直接將鈔票交給景區管理方,但免費能拉長游客逗留時間,并促使游客在當地消費。這一模式更多地指向了藏富于民,讓當地居民充分享受旅游大發展所帶來的各種機會。
當然,大理古城管理方提出古城收費的理由,除了“麗江也收”之外,還在于龐大的古城維護開支對當地財政是實實在在的壓力。旅游業依托的就是旅游資源,游客享受古城優質的旅游資源,理應向管理部門繳納資源使用費。
即便如此,也有一個如何收取的問題。比如,是向游客收,還是向古城內的商家收?最新的方案據說是向商家收,這貌似繞過了持反對意見的多數網民(游客或潛在游客)。但向商家收取古城維護費,需厘清的法律問題更多。商家與游客間的每一次交易行為,都在向國家繳納稅收,而稅收正是古城維護費的主要來源。向商家二次收費,法律依據何在?若強制推行,商家必會將這陡增的成本攤給游客,還是間接回到了爭論的原點。
收費不易,是多元化社會中利益相關方深入博弈的必然。有爭議總好過沒爭議,充分地爭議才能得到最符合多數人意見的決策。對于大理古城收費之爭,不妨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