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海南視窗海口7月1日電(記者吉羽)7月1日起,海口市所有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準上路,屆時,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依照(辦法)相關規(guī)定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6月30日下午,數(shù)百市民在海口世紀公園辦理超標電動自行車注銷和新車上牌業(yè)務。
據(jù)海口市交警部門介紹,該市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車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可自行處置自己的車輛:一是及時到超標電動自行車注銷辦理站點辦理牌證注銷手續(xù);二是置換合格電動自行車或將車輛交給有資質回收報廢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企業(yè)進行報廢。根據(jù)《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臨時通行許可期限屆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0元罰款。
7月1日起,所有臨時牌照的信息會被強制注銷,沒有主動注銷臨時牌照的市民一旦駕駛超標車違章,交警將不能查詢到超標車的任何信息。屆時,交警將以“臨時通行許可期限屆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來處理,并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