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于以往大氣治污過程中各界更關注的行業準入最低標準,今后北京也將開始啟動“最高標準”,獎罰并重。在日前市環保局召開的北京百項環保技改工程啟動會現場,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北京將進一步完善環保激勵政策,制定環保技改資金獎勵辦法,建立環保領跑者制度,對實施環保技改措施、污染物排放達標并進一步減排的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增強環保型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促進工業與環境協調發展。
“鼓勵企業用最好最干凈的技術,只有最低標準的懲罰措施是顯然不夠的,如果沒有相應的獎勵措施,企業也就沒有節能減排技術革新的推動力。”中國人民大學環境金融學院教授藍虹建議,可以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對投入技術后達到節能較高標準的企業給予獎勵,也可以成立減排獎勵基金,激勵企業去使用更高更好的技術減排。
實際上,此前,我國已經有部分地方政府開始實施對節能完成情況較好企業的獎勵制度了。而去年我國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也明確,要建立企業領跑者制度,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這一規定使得領跑者制度從節能領域擴展到了污染防治領域,其外延得到了進一步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