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學者再次提出所謂“撫養比”問題,稱如果中國不提高退休年齡,到2050年,中國的撫養比將從2010年的4.9下降到2050年的1.4,這意味著2010年是5個年輕人養一個老年人,2050年則一個半年輕人就要養一個老人,他們將不堪重負。
撫養比是指在人口當中,非勞動年齡人口對勞動年齡人口數之比。
這不是第一次有人提出“撫養比”問題。但筆者認為,所謂“撫養比”不是問題的關鍵,把“撫養比”作為延期退休的理由不能成立,延遲退休也沒什么實際意義,我國的養老問題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嚴重。
所謂“撫養比”是表面現象
無論是10個在職的養1個退休的,還是1個在職的養1個退休的,都是表面現象,都不能說明問題,也不能證明是否養得起、養得好。這個問題沒有實質性意義,不能作為決策的依據。
很簡單的道理,如同一個家庭,如果10個子女都收入很低,雖人數眾多,他們也很難供養父母。相反,如果一個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是高收入,則其父母就可以被很好地供養。問題的關鍵是看這個家庭的總收入,而不是這個家庭有幾個子女。
一個國家也是這樣。30多年前,我國的所謂“撫養比”情況,要比現在低得多,全國在職的要比退休的多得多,退休人員總數也要比現在少得多。差不多就是10個在職的養1個退休的。30多年前,全國企業退休人員總數大約只有1000萬,而現在是8000萬左右。30多年前,企業退休人員每月的退休金平均是四五十元,現在每月的養老金平均是兩千元。而且現在1億多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也領到了每月50元~100元的養老金。我國60歲以上老人的撫養情況、生活質量已經今非昔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語。
上述事實充分說明,所謂“撫養比”跟國家能不能養得起退休人員、退休人員能不能領到養老金、領到多少養老金,沒有太多關系。
財政收入增速遠高于老齡人口增速
養老問題會越來越樂觀
這些年來,我國不是只有60歲以上老人的數量在增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60歲以上老人由數千萬增加到目前的2億,可是,同期財政收入由1100億元增加到26萬億元(按照國際標準計算,一切國有機構的收入包括社會保障繳費、國有企業利潤、國有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均為國家財政收入)。按照可比口徑計算,30多年來我國的財政收入年均增長速度15%左右,最高年份曾經高達26%。
從現在起,即使按照比較保守的7%的增長速度計算,每10年就翻一番。到203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約為4億人,約增加1倍;同期,財政收入預計增長4倍,由26萬億元增加到104萬億元(按照2013年價格計算,下同)。由此可見,20年后,我國的財政實力更加強大,撫養老人的能力更強。養老金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而且越到以后越不是一個問題,國家的負擔越輕松。我國養老問題不是越來越嚴重,而是越來越樂觀。
2013年,我國支出養老金、退休金合計約3萬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26萬億元的12%。全國2億60歲老人(含農村老人,下同),平均每人每年1.5萬元,每月1200元。2030年,按照現價計算,如12%的養老金支出比重不變,4億60歲老人,平均每人每年3萬元,每月2500元。
延期退休沒有實際意義
延期退休實際上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辦法,除了引發億萬勞動者的反感和抵觸,沒有其他任何意義。
很簡單的道理,不論你是多大歲數退休,全國60歲以上老人的總數沒有變,增長速度沒有變,所謂的“撫養比”也沒有變。更重要的是,全社會的財富增長沒有變,財政收入的增長趨勢沒有變。所有這些都沒有變。一句話,與撫養60歲老人有關的決定性、實質性因素都沒有變。在這種情況下,讓勞動者多干幾年、晚退休幾年,有什么意義呢?表面上看,晚退休可以多繳幾年養老保障收費,可是他們也要多領幾年在職的全額工資和相應的福利待遇。社會總體成本并不低。襪子換手套,有什么意義呢?
我們不要總是把主意打在延期退休、多收養老繳費上面。你多收勞動者幾年的養老繳費,實際上就是勞動者的收入降低一塊,消費少一塊,60歲之前的生活水平相對低一些,國家的稅收相應也少一塊。相反,你少收勞動者幾年的養老繳費,實際上就是勞動者的收入提高一塊,消費多一些,60歲之前的生活水平高一些,國家的稅收相應也多一塊。實質是一個勞動者自身創造的財富在近期和遠期如何分配的問題。究竟如何分配合適,應該尊重勞動者本人的意愿。
所謂“我國人口紅利結束”是一個誤區
雖然目前我國每年勞動人口總量開始出現下降趨勢,但這絕不等于所謂的“我國人口紅利結束了”,更不是我國的勞動力開始短缺了。這是一個天大的誤解。
我國的經濟總量同日本差不多,可是我國的總人口整整是日本的10倍。也就是說,我國的生產率總體只有日本的十分之一。我國的經濟總量是美國的一半左右,但我國的總人口是美國的4倍還多。也就是說,我國的生產率整體只有美國的八分之一不到。在這種情況下,擔心我國出現勞動力短缺、因而需要延期退休,顯然是可笑的。什么時候我國的經濟總量達到了日本的10倍,美國的8倍,到那時候再談我國“人口紅利結束”,也不晚。
可以肯定地講,在就業形勢日益嚴峻、大量勞動力嚴重過剩的情況下,提出延期退休是不明智的,不可取的。明智聰明的做法是,鼓勵適當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期間領取50%或者60%的退休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領取全額退休金;凡是有提前退休的家庭,如有適齡就業子女而沒有就業,政府優先安排工作,特別是大學生子女更要優先安排。
至少,我們應當把是否提前退休交給勞動者自愿選擇,給勞動者一個選擇的機會,而不要那樣蠻橫,那樣僵硬。
可以肯定地講,只要是和平發展、和平建設,未來60歲以上老人的數量3億也好,4億也罷,我國完全能夠做到保證這些老年人溫飽生活,也肯定能夠保證給這些老年人每月發放一定數量的養老金。關鍵是發放多少的問題,發放標準是否公平的問題。
考慮到農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普遍擁有一份承包地,可以通過出租等形式的流轉,每年獲得一定收入(目前東北地區一般出租一畝耕地年租金約為500元),因此,國家雖然也要承擔他們的養老責任,但每月提供的養老金數量肯定也應該不會簡單比照城市勞動者養老金的水平。這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有的國家明確規定,居民擁有的個人財富達到一定水平,國家不提供養老金,減半養老金。我們完全可以借鑒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做法:60歲老年人或其所在家庭擁有財富達到一定程度,政府不提供養老金,減半養老金。政府如果給一個億萬富翁提供養老金,就是笑話了。
必須講清楚一個道理,事情的實質不是“政府花錢養老人”,而是包括60歲以上老人在內的全社會的勞動者花錢養老人。社會的全部財富都是勞動者創造的,政府每一分錢的財政收入都是勞動者創造的。準確地講,不是“政府的錢”,而是“勞動者的錢”。政府手中的錢即財政收入,本質上是勞動者委托政府管理、支出的錢。這筆錢怎么花,每年拿出多少錢養老人,從根本上講,應該是全社會的勞動者說了算。
總而言之,筆者認為,所謂的“撫養比”問題沒有實質性意義,我國勞動力將長期處于過剩狀態,延期退休不可取。我國養老問題、養老金問題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嚴重。只要政策對頭,我國未來60歲老人將領取更多的養老金,生活將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