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如果出門沒有把握找到停車位,就盡量不要開車出門,因為南京最嚴的“違停處罰”時代到來了。6月11日起,在南京江南六區(玄武、鼓樓、秦淮、建鄴、棲霞、雨花臺區),凡是有禁停標志的路段,不管是交警貼單,還是城管貼單,不管是白單子,還是黃單子,不管是監控拍攝,還是現場處罰,一律罰款100元記3分。據了解,目前江南6區共有512條主次干道和1244條支路街巷,超過9成的主次干道設有禁停禁令標志或禁止標線,不少支路街巷路面也畫有黃線或路口有禁停標志,這也意味著,今天起,“3分路”從之前的74條一下上升至千余條。
違停處罰“告知單”
違停有三種處罰方式
昨天,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執法工作的通告》。從今天起,違停主要有以下三種處罰方式:
違停:罰款50元
雖然路面沒有禁停標志和標線,但機動車還是停放在沒有停車泊位區域的,駕駛人不在現場,按照違停處理,罰款50元。
違停后拒不離開現場的:罰款200元
在沒有禁停標志和標線的路面違停,駕駛人在現場,但交警勸離后拒絕立即駛離的,對駕駛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
違禁:罰款100元記3分
在有禁停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路段停車的,無論是長時間停放還是臨時停放,都按照違反禁令標志處罰,罰款100元記3分。
南京千余條道路有禁停標志
“這也意味著,從今天開始,凡是在有禁停標志的路段,不再按照違停處罰,而是按照違禁處罰。”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違反禁停禁令標志的,罰款100元并記3分。
在這之前,在南京74條主干道違停,會按照違禁來處理,要記3分。但從今天起,“違停”記分的,已經不限于這74條主干道。據現代快報記者了解,目前江南6區共有512條主次干道和1244條支路街巷,9成以上的主次干道設有禁停禁令標志或禁止標線,大部分支路街巷路面也畫有黃線或路口有禁停標志,這也意味著,今天起,在江南六區中違停記3分的路段從之前的74條,一下上升至千余條。九成以上的道路“違停”,都要被記分。
監控拍攝的“違停”也要記分
之前,只有被貼到黃單子的車輛才會被記3分。這些黃單子就是《機動車違反禁停禁令標志告知單》。而在其他有禁停標志的路段,交管部門一般采取監控拍攝的方式,被電子警察曝光的,罰款100元,但不記分。
當時為了加大中山東路等74條主干道的管理力度,從嚴處罰,交管部門暫停了對這些重點道路的監控曝光“違停”功能,“違停”車輛的處罰,交警全部手工貼單。不過今天起,該功能將全面恢復。而且,被監控拍攝到的“違停”,除了罰款100元之外,還要記3分。
白單子也可能會被記分
在南京駕駛人的印象中,如果車輛違停,被貼到白單子,就意味著只罰款50元,不記分。如果被貼到黃單子,就要罰款100元,記3分。
但從今天起,不管是貼到白單子,還是黃單子,都有可能被記分。“我們不看告知單的顏色,只看違停的路段有沒有禁停標志。”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只要這個路段有禁停標志,哪怕貼的是白單子,也要罰款100元,記3分。
不過,這位負責人也解釋,為了執法的統一性,交管部門在有禁停標志的路段貼告知單時,盡量都是用黃單子。這也意味著,白單子在南京會越來越少。
被城管貼單也可能會被記分
目前,貼違停告知單,由兩個部門負責。512條主次干道由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其他的支路街巷由城管負責。城管的違停告知單一律罰款50元。
從今天開始,城管部門貼的告知單也有可能會被記3分。因為南京很多支路街巷,也有禁停標志和標線。凡是在這些街巷“違停”的,被城管貼到告知單,就要罰款100元記3分。
“被城管貼到的告知單,現在還要到交管部門去接受處理。”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但未來,城管的違停處罰系統建成之后,處罰權可以由城管來行使。這也意味著,拿著告知單,可以到城管部門去繳納罰款。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只有交管部門有權對駕駛證進行記分,因此,如果是記分的處罰,還得到交管部門去處理。
2014年6月11日起執行
沒有禁停標志的路段,為啥也要罰
無法禁止即允許,這是法律的原則。有許多市民不理解,既然有些路段沒有禁停標志和標線,這也就意味著,沒有禁止這些路段停車,為什么要按照違停罰款50元呢?
“其實,沒有禁停標志,并不意味著就允許停車。”南京市交管局負責人解釋,因為根據交通法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指定地點停放機動車,除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以外的地點不得停放機動車。
“可以簡單理解,只要不是在停車場或者泊位內停放,就算違停。”這位負責人說。
同樣是違停,為何有兩種處罰方式
南京交管局法制大隊負責人解釋,雖然都是對車輛違停的治理,但是“罰款100元記3分”和“罰款50元”依據法律不同,前者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第一項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屬于違反禁令標志的交通違法行為;而 “罰款50元”則是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五十六條的十八項:違反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
停車多長時間才算“違停”
有時候在路邊停車,僅僅是為了拿個東西或等個人,這種情況也算違停嗎?
“嚴格來說,只要是禁止停車的地方,只要停車,就算違停。”這位負責人解釋,一般停車超過1分鐘,交警就可以予以處罰。不過,在一些學校等路口,臨停的時間可能會適當延長。
那么,出租車在路邊停靠上下客,是否也算違停要被處罰?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規定,出租車必須在專用的停靠點,或者路的缺口,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臨時停靠,即停即走。但不能長時間等人,否則也按照違停處理。
是否會滋生大量記分黃牛
“違停”一次,就要記3分。一年如果有四次違停,駕照的12分就全部被扣光了,必須要到車管所參加為期7天的學習,再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而且,記滿12分之后,耗去的不僅僅是時間,還要跟自己的信用掛鉤。今年10月份起,江蘇交通違法征信平臺啟用,記滿12分,就算一般失信行為。這也意味著,違停次數多了,會影響到自己的升學、就業、銀行貸款等。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在一些論壇發現,南京已經出現了記分黃牛,1分一般開價為300至400元,如果記分多,1分開價甚至超過1000元。千余條道路都要記分后,記分黃牛會不會大量滋生?
“我們會加大審核力度,爭取不給黃牛機會。”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已經建立了黃牛黑名單。如果這些人拿著自己的駕照去處理,交管部門會重點審核。而且,凡是曾經被記滿過12分的駕駛證,交管部門都會重點審核。
違停嚴罰+高額停車費,效果比限牌好
“處罰這么嚴,以后怎么敢出門開車?”昨天,現代快報記者把“違停新政”發到現代快報網、微信和微博之后,立即引來了眾多網友的關注。許多網友感慨,以后不敢開車出門了。
6月11日起,違停處罰嚴了,6月15日起,主城區的停車費也上漲了,在新街口等一類區域,最高一個小時20元,“這是要逼著放棄開車的節奏啊!”一位網友說。
“這兩個措施確實要聯合起來看。”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院副教授顧大松告訴記者,這等于是政府發出了一個引導機動車消費的信號。“南京并沒有學其他城市限牌,但這兩個措施,起到的效果,可能還優于限牌。”顧大松說,因為這兩項措施,首先會引導市民少開車,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同時,如果無法解決停車問題,一些市民會取消購車計劃。這兩項措施,既能控制機動車的使用率,又能控制機動車的購買。
國內交通規劃設計領域知名專家、南京市城市與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長、教授楊濤也認同這個觀點,“史上最高停車收費,和史上最嚴違停處罰,這兩項措施本來就是配套的。”楊濤說,相比限牌,顯得更理性和科學。
選擇公共交通的人多了,要有應對措施
這兩項措施實施后,肯定會有大量的市民放棄開車,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可目前的公共交通體系能滿足需求嗎?因此,有市民建議,交通部門應盡快制定方案,應對增加的客流量。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交通部門會密切關注這兩項措施實施后的效果,合理科學調度公共交通工具。
最嚴處罰能否杜絕違停現象?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交管部門獲悉,“大干一百天、環境大掃除”行動開展兩個月以來,南京交管部門已查處車輛違停23萬起,清拖4600余輛違停車輛。停車秩序有了明顯改善。但不可否認,違停的現象還是存在。那么,提高處罰標準后,是否能杜絕違停現象呢?據了解,目前南京汽車的擁有量已經超過91萬輛,但停車泊位只有65萬個左右,存在大量的缺口。提高違停處罰之后,沒有泊位的車,不是還要違停嗎?
顧大松認為,整治違停的效果肯定會有,但這只是“堵”的一面,政府應該出臺更多的配套措施,進行疏導,要多建停車泊位,鼓勵錯時停車,共享車位,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多種措施并舉,才是杜絕違停的根本。一味的堵并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堵與疏結合,才是關鍵。
是否有必要覆蓋整個主城區?
6月15日起,南京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但是這些標準分了四類區域,其中核心區域最貴。這是為了控制機動車盡量別往核心區域跑。但是,提高違停處罰標準,卻不分區域,江南六城區幾乎全部覆蓋,有些路段甚至車流量并不大。這也讓許多市民質疑,這并不是合理科學地分流車輛,而是一刀切,不但讓市民無法進入主城區,甚至在偏遠地區,開車都被限制。
楊濤認為,違停屬于違法層面,執法就應當公平,交管部門不分區域,統一執法,這種思路是正確的。
顧大松也認為,雖然提高了處罰標準,但在一些偏遠地區,相比核心區域,停車位還是比較充足。偏遠地區開車需求被限制的可能性不大。
執法標準不停地變,有依據嗎?
而許多老司機記得,在10年前,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哪怕是被曝光,也是要記分的,違停也一樣記分。但后來,違停只罰款不記分。從2012年開始,部分路段違停又陸續記分了。到去年年底,貼黃單記3分的主干道一共74條。而在昨天公布的停車治理新政中,已經不再提及南京有多少條“3分路”,而是改為:只要“違反禁停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都對駕駛人處以100元罰款并記3分。
“一會兒記分,一會兒不記,現在又記分,執法像橡皮筋一樣,我不知道交管部門的依據都來自哪里?”有市民質疑。
對此,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在2004年交通法實施之前,確實所有的違法行為都要記分。但交通法實施之后,規定只有明確駕駛人才能記分,因此,非現場曝光,一律不記分。
至于違停的處罰,都是根據相關法規的變更而變更的,“根據江蘇省交通安全條例,違反禁令的處罰區間,是50元至200元。而目前制定的違停處罰,正是在這個區間內。”
顧大松認為,法律本來就規定執法部門有一定的裁量權,交管部門這多年來的處罰變更,都在裁量權的范圍內,并不違法。
楊濤則認為,違法就應該要按照法律規定的上限處理,“之前的違停處罰確實太輕了,現在交管部門改正了過來,這樣才對。”楊濤說,他一向反對所謂的人性化執法,所有的執法必須一律、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