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昨日,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考核指標包括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兩個方面??諝赓|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以各地區細顆粒物(PM2.5)或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這是對去年9月12日國務院公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進一步細化。
《辦法》表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長三角區域(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珠三角區域(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門市、肇慶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等9個城市)、重慶市以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其他地區以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
《辦法》明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清潔生產、煤炭管理與油品供應、燃煤小鍋爐整治、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污染防治、建筑節能與供熱計量、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大氣環境管理等10項指標。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侯宇軒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工作的不斷完善,環保產業的發展將會因此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環保設施、設備開發等相關行業及上市公司無疑都將從中受益。
“從此次出臺的《辦法》來看,《辦法》主要集中在大氣污染的治理方面,而相關的監測設備、節能設備、除塵設備的制造和組裝企業,以及能源供給、清潔能源生產的相關企業將會因此直接獲益,進而再次給資本市場中的節能環保板塊和相關上市公司帶來積極的影響?!便y河證券相關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上述分析師進一步分析稱,近段時期,我國決策層連續出臺了多項有關節能環保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這一舉動將給我國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帶來很強的推動力。進入2014年,國家及各級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可謂“煞費苦心”。就在前不久的5月16日,財政部宣布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00億元。其中80億元于當日下撥,專項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地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其中京津冀是重點。余下20億元將于下半年擇機下撥,主要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