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再次將征收古城維護費提上日程。5年前,當地曾提出這一設想,因遭到民眾和商戶反對而暫時放棄。這一次,當地決心已下,收費正在進入倒計時。
近年來,一些名勝古跡、古城遺址所在地政府部門,經常冒出征收維護費、生態保護費的沖動。這些做法,毫無例外地遭到公眾批評。原因在于,類似做法在收費理念、過程監督以及公眾感受等方面都存在弊端。
顧名思義,古城維護費是地方為維護古城而設立的專項收費。在一些地方,整座古城就是“風景”,難以圍起來收費,因此采取這種手段向游客和商戶收費。首先,這樣做的正當性就很可疑。政府有責任維護古城,但其開支主要來自于公共財政,而游客到當地旅游消費就已繳納了稅收,再收維護費就未免有重復收費(稅)之嫌。
這種收費方式,可說是一種懶政。相關部門一般是通過景區、酒店和商戶征收維護費,這無形中等于把所有外來者都默認為游客。政府收費是方便了,卻可能侵害到當地民眾和商戶的利益。例如,鳳凰古城收取一站式門票后,有人進古城走親戚還得證明自己身份,否則就被當作游客對待。另外,這種雁過拔毛式的收費方式,并不利于當地旅游業的發展。
如何確保這項收費真正用之于民,也是一個問題。例如,多年前就開始征收古城維護費的麗江,將維護費的40%作為古城建設貸款的還款準備金,另外30%到50%作為古城環境整治及治理專項資金。按照這樣的“透明度”,設若相關部門將一些開支列入其中,甚至以維護之名搞創收,公眾也是云里霧里,難以監督。
說起景區收費問題,人們總會拿杭州的免費西湖作參照。杭州的做法既贏得了公眾好評,也提升了旅游效益。實際上,杭州模式不是誰都能學的,這不僅需要對地方旅游業進行總體布局,還需要高效的政府服務管理作為支撐,否則很可能是景點免費了,公共服務水準卻也大幅降低。采取什么樣的景區管理運作方式,其實與政府理念息息相關。
類似古城維護費等政府收費,既無正當性,又不利于旅游業發展,賬目還可能不明不白,還是不收為妙。倘若有的地方不收費就難以承擔古城維護之責,那么必須做的事情是,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時詳細公開相關賬目,以便公眾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這樣的話,或許能減少批評質疑,取得更多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