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發布12號文件《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全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在過去扶貧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改革。
從舊三位一體到新三位一體
“以往我們一直提的是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三位一體,而省委12號文件指出,加大統籌協調改革力度,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省扶貧辦副主任柳長毅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文件將行業扶貧納入政府扶貧范疇內,強化了政府主導作用。
12號文件確立了市場的扶貧地位,鼓勵調動市場主體參與扶貧開發的積極性,吸引各種資源要素向貧困地區配置、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
建立貧困縣退出機制
“弱化GDP考核,并不是不要GDP。”柳長毅認為,扶貧開發與GDP并不截然對立,扶貧工作抓好了,就會帶動和促進經濟發展。12號文件提出,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重點縣的主要考核指標,把扶貧開發成效作為非重點縣的重要考核指標,引導領導干部用更多的精力抓扶貧開發。
建立貧困縣約束退出機制。通過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加快發展,減少貧困縣數量。通過研究制定貧困縣新建樓堂館所、財政資金扶貧投入、縣城建設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和具體要求,來約束貧困縣,杜絕戴貧困帽子、過富裕日子的現象。
改“大水漫灌”為精準扶貧
精準扶貧是此次扶貧機制改革的核心。實施精準扶貧即對象精準、目標精準、政策精準、幫扶精準、考核精準。
按照國家和省制定識別方法程序,通過建檔立卡把貧困人口和貧困村識別出來,搞清楚他們都在哪里,并分析致貧原因,為制定脫貧規劃和支持措施奠定基礎。對貧困戶實行動態管理,脫貧一戶、銷號一戶。
項目審批權力下放
12號文件強調:“除中央有明確規定需要省級組織實施的競爭性項目外,所有項目審批權限一律下放到縣市,由縣級政府或同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審批;所有項目備案權限一律下放到市州,由市級扶貧部門審核備案。”
兩個“一律下放”,是落實省負總責、市州主導、縣抓落實的扶貧管理體制,厘清省市縣三級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