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4月17日電(記者董建國)記者從福建省環保廳獲悉,福建省63家企業因存在環境問題,被列入省級掛牌督辦,其中8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問題,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10家嚴重違法排污的企業被直接立案處罰,其他采取限期整改、停產整改、取締關閉等措施。
63個污染大戶中,包括福州8家、廈門3家、漳州13家、泉州8家、三明8家、莆田8家、南平5家、龍巖6家、寧德3家、平潭1家。據介紹,從檢查及督查情況看,有的企業直排、偷排、超標排放含重金屬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有的企業存在違反環評審批和“三同時”制度,有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不完善或運行不正常,有的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到位,有的企業環境應急管理薄弱等。
福建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督促相關部門和企業嚴格按照督辦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務,對整改無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取締或關閉。在完成掛牌督辦事項后,依程序向福建省環保廳提交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并附相關材料,省環保廳將對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問題適時組織現場后督查。對掛牌督辦對象未按期完成督辦事項,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在掛牌督辦案件上未履行監管職責的,福建省將嚴格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