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劉學普在做《重慶市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的說明時表示,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我市今明兩年有條件解決好兩類重點群體的戶籍問題,共338.8萬人;2012-2020年,進一步放寬城鎮入戶條件,力爭每年轉移80-90萬人,到2020年新增城鎮居民700萬人。主城區聚集城鎮居民1000萬人。
據悉,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將按照有償自愿,綜合配套,分階段推進、分群體實施、分區域布局。為充分保障農民利益和城鎮承受能力,針對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業、社保、住房、教育、醫療“五件衣服”,為農民轉戶進程設計了“三年過渡、3項保留、5項納入”的完整政策體系。
黃奇帆在講話中指出,解決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是中央下達的十大民生工程中的重中之重,此次改革是中國首次最大規模的戶籍制度改革。只有讓農民工與城市人口享有同等待遇,解決其子女教育問題,養老問題,杜絕農民工“生活在城市,養老在農村”的扭曲現狀,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黃奇帆表示,實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有著相當積極的意義。從和諧社會的意義上,此舉能讓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權益;農民工進城能夠解決當前啟動消費的問題,轉變發展模式以拉動需求;可從根本上提升重慶農村乃至中國農村的勞動生產力;可以增強城鄉資源要素的一體化,促進資源的流動;還可以給城市輸入年輕血液,增強城市活力。
對此次改革制定的方案,黃奇帆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多做實事,提到效率,爭取在明年年底讓338萬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得以解決。在今后十年及時解決每年遞增到城市發展的80到90萬農民工戶籍,力求到2020年累計解決1000萬進城農民工戶口;實行農村人口在主城工作五年可轉,區縣人口工作3年可轉,鎮級人口一年可轉的政策分層、分街、分戶轉化農民工。他強調在城市的無業農民不具備落戶資格,老年農民工可采用有價退出宅基地的方式付費換取養老保險制度。
政策解讀:
符合轉戶群體共兩類:
1、 有條件農民工及新生代約294.1萬人,包括在主城區務工經商5年以上、在遠郊區縣城務工經商3年以上的農民工173.5萬人,加上家庭成員共計225.6萬人;農村籍大中專生66.7萬人;農村退役士兵
2、 歷史遺留問題約44.7萬人。
主城區入戶條件:
1、 在主城區務工經商5年以上;
2、 購買成套商品住房;
3、 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10萬元或一年納稅5萬元以上。
預計到2020年,主城區城鎮居民達到1000萬人。
遠郊31區縣入戶條件:
1、 在遠郊31區縣城務工經商3年以上;
2、 購買成套商品住房;
3、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5萬元或一年納稅2萬元以上。
預計到2020年,區縣城鎮戶籍人口達到600萬人。
鄉鎮入戶條件:
鼓勵農村居民在鄉鎮聚居區居住,全面放開其他鄉鎮戶籍準入條件,允許本市籍農村居民本著自愿原則,就進就地轉為城鎮居民。到2020年,使我市小城鎮戶籍人口達到300萬人。
政策體系
3年過渡:對農村居民轉戶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處置,設定了3年過渡期,允許專戶居民3年內繼續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在過渡期內,轉戶居民享有自由選擇權。可錯位錯時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全部退出,也可部分退出;既可保留收益權和經營權,也可保留收益權、流轉經營權;既可個人轉戶,也可整戶轉戶。
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參照同時期區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附物給予一次性補償,以及一次性給予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今后征地時不再享有補償權利。
對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照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余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平均流轉收益給予補償。
3項保留:保留林地使用權、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各項補貼
農村集體林權已經確權到戶,不要求退出,轉戶居民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流轉或自主經營。
農轉非人員在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內,繼續執行原戶籍地生育政策,享受農村計生獎勵扶助及特別扶助政策。
農民目前享受的農村種糧直補、農機具補貼等于土地相結合的惠農政策,在農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經營權之前繼續保留。
5項納入:居民轉戶后就業、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納入城鎮保障體系,實現轉戶進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
凡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均可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轉戶進城的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入讀,享受與現有城鎮學生的同等待遇,改變目前農民工子女只能在全市600多所指定學校就讀的狀況。
勞動年齡段的轉戶居民屬于城鎮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范圍,可享受免費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促進其在城市穩定就業;自主創業享受城鎮創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一對一”就業幫扶,以及公益性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的轉戶居民,可獲相當于征地標準的住房及其構附著物補償、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此外,轉戶居民可申請城市公共租賃房,符合條件的納入廉租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