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黨委出臺《關于貫徹落實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深入推進國資委和中央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近日,國資委黨委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明確了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中央企業改革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中央企業“一五三”總體思路,堅持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相匹配、與企業經營管理相融合,堅持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主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為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提供有力保障。
《實施辦法》提出了三項重點任務:一是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堅持黨組織從嚴抓黨風,弘揚優良傳統和作風;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嚴明黨的紀律,為作風建設提供保證。二是堅決懲治腐敗。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嚴肅查處企業經營管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的不正之風。三是科學有效預防腐敗。深入推進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潔文化建設,筑牢思想道德防線;以規范權力運行為主線,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貫穿于國資監管和企業改革發展各項制度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打造“陽光央企”;深化企業改革,從體制機制上防治腐敗。
《實施辦法》強調,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各級黨委(黨組)要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要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協調機制,狠抓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