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長魏宏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4年度實施計劃》、《四川省2014年統籌城鄉發展工作要點》和《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4年度實施計劃》,明確全省今年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3%以上,成都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提出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加速“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加強城市揚塵綜合治理,全面完成工業脫硫、脫硝、除塵減排項目等年度重點任務。
會議強調,大氣污染防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任務,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全社會高度關注,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大氣污染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既要看到防治任務的緊迫性,也要看到其長期性和艱巨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抓住成都等重點地區,抓住燃煤、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排放等核心問題,堅持長短結合,綜合施策。要正確引導輿論,充分回應社會關切。
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2014年統籌城鄉發展工作要點》,明確全面推進統籌城鄉規劃、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城鄉產業發展、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統籌城鄉社會管理等“五個統籌”。深入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用地制度改革、農村金融創新等“五項改革”。
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明確各級政府和交通運輸、公安、經信、工商、農業、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及貨運源頭單位、超載超限貨車駕駛人等在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監管中的相關責任,細化了應追究責任的各種違法違規和不履職盡責行為。
會議決定為涼山州會理縣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原副大隊長杜萍同志追記一等功。
會議學習了物權法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