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來江南,正是賞花時節,于是說起了“花節”——上海的“花節”知多少?據說先后共有18個之“多”,上海櫻花節、上海桃花節、奉賢菜花節、金山百花節、松江蘭筍節……“簡直讓人挑花了眼”。于是有識之士就驚呼“18個花節‘軋鬧猛’”了,于是就提出要統一于一個“白玉蘭花節”來解決“多而散”的問題。
花節確是散的,18個花節,有市郊各區的主導,也有全市層面各個方面的操辦,“遍地英雄”,才有了“百花齊放”。這符合“花”的規律,不同的時節,花開別樣,不同的地區,更是花色各異,大自然的多彩多姿,不同地域的七彩紛呈,能“統一”成一個“花節”么?至于一個“多”字,君不見花節時分,人滿為患,擁擠不堪,恐怕“多乎哉,不多也”,還是市場說了話。
在我們有些人的嘴里,例如“統一”、“統制”這樣的愛好,幾乎成了口頭禪。比如新興業態剛剛露頭,就要急忙“納入正軌”;又比如社會各方一有積極主動,就要“統一”起來;再比如剛剛軋了一點“鬧猛”,就要“治理整頓”,總之凡事都要“統一”,要靠人為的“統籌”。多少年來的計劃思維,使我們有些人不明白多樣化是事物的常態,多元化是市場的本相,讓各色人群的主動性、獨立性和創造性充分涌流,才是最好的“雙百方針”,才是最大的生產力啊!
“花節”屬于文化旅游產業,由此便想到了文化創意領域。創意也好,創新也罷,都是一種“頭腦風暴”,更多的需要個體的思維和個性的張揚,需要“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所以千萬不能干預過多“組織”過度,文化創新往往是不能“統一”的,也是不宜“統制”的。如果說,管得過多、統得過死,對于經濟已是一種阻礙,那么對于文化,就更是一種禁錮了。文化創意,就要一點“多而散”,就要軋一點“鬧猛”,甚至還要容忍一點“無序”。動輒要“統一”,時時要“統制”,就違反了文化的規律,也違背了人的獨立思維和自由發展的規律,這正是文化繁榮的大忌。這個道理,就不止于18個花節的利弊是非了,而是說,我們的某些習慣定勢要改,那些根深蒂固又不合時宜的觀念更要移易。
18個花節,會不會“統一”成一個節?這要看市場。也許有的花節會聯袂而出,會牽手而行,甚至會融為一體,但這決不是人為“統制”的結果,這是市場在更大范圍內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這是優勝劣汰、擇善而從的市場取向和市場力量。市場有其最大的優化作用、最好的選擇機制,強扭的瓜不甜,還是收住“閑不住的手”吧,更不要去當“千手觀音”!
這篇小文所說,當然不只是區區一個花節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