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2008年以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必須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防范銀行風險的安全線,以夯實銀行穩健運行的基礎。
厘定虛擬經濟安全運行的合理邊界。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一方面,良性運行的虛擬經濟,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可以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一旦虛擬經濟出現問題,特別是結構性的重大問題,不僅會制約實體經濟的發展,而且可能誘發實體經濟出現嚴重風險。因此,基于實體經濟發展狀況,把握虛擬經濟發展規律,是防范整體經濟出現系統性風險的關鍵。
我國在深化銀行業改革進程中,對防范系統性風險進行了大量探索,出臺了一整套監管指標體系。近年來,借鑒《巴塞爾協議》等相關國際準則,中國銀監會提出了銀行業審慎經營的“三大類七項指標”,對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存貸比等明確了監管目標和底線要求,對防范系統性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們根據經濟運行的不同階段、不同地區的發展水平,以及金融機構的性質、規模等差異,不斷調整和改革金融監管的理念、框架和技術手段,實施動態的、差別化的、逆周期的管理。例如,針對去年以來銀行信貸大量投放、潛在風險壓力劇增的情況,我們及時將大型銀行撥備覆蓋率的底線從原來的100%提高到150%,將資本充足率的底線提高到11.5%。同時,研究完善反周期監管機制,針對宏觀經濟先行指標變化,著力建立“信貸錯期”等風險響應制度安排,矯正銀行經營特別是信貸行為內生的“親周期性”,增強對系統性風險的主動應對能力。
防范大型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中,由于個別大型金融機構倒閉導致金融市場恐慌蔓延,原本非常充裕的流動性在一夜間驟然枯竭,各國央行不得不提供規模空前的流動性支持,以維持金融體系的運行。由于大型金融機構具有規模性、關聯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征,為避免此類機構倒閉對金融體系乃至實體經濟造成傳染性、破壞性的影響,政府往往不能任其破產,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救助措施,這就是所謂的“大而不能倒”或“太大不能倒”。比如,花旗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陷入困境時,美英等國政府都迅速出手援助。事實表明,“大而不能倒”的規則對于維護整個經濟金融體系的穩定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將風險管理的重點集中在信用管理上,而對流動性風險關注度不夠,一方面,由于國家長期以來儲蓄率處于高位,銀行資金來源寬裕,導致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流動性管理;另一方面,存款人認為銀行是國家的,國家為銀行提供了隱性擔保,流動性不會出現問題。這些認識是有害的,銀行特別是大型銀行一旦出現流動性問題,極易動搖市場信心。因此,必須建立嚴格的流動性風險底線,確保大型銀行長治久安、穩健運行。
管好流動性風險,需要標本兼治。對于大型銀行而言,既要滿足監管指引和底線要求,更要確立科學發展理念。“大而不能倒”不能成為大型銀行盲目擴張、任意放大杠桿效應的反向激勵,而應成為科學發展的價值取向。對于大型銀行必須采取特別監管措施,建立更嚴格、更審慎的風險底線,審慎控制杠桿率,合理把握增長節奏,確保業務擴張與資本水平、管理能力相匹配,以“強”保“大”,以“強”促“大”,實現“又強又大”。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生存底線。分析這次國際金融危機可以發現,過于甚至片面重視即期財務表現,強調利潤增長和股東回報,是引發危機的深層次原因之一。這種價值取向導致了短期行為、投機活動盛行。關注銀行可持續發展,提升銀行業基本素質,確保經得住惡劣環境乃至危機的考驗,防止破產發生,這不僅應作為監管的核心價值,也應成為銀行經營和風險管理的核心價值。
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中,中國銀行業經受住了考驗。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國商業銀行都具備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對銀行監管來說,危機處置固然重要,但打造常態化管理機制、建立一整套防范破產的生存風險底線更為重要。這套機制和風險底線的價值,就在于危機來臨之前的自覺自律和提前行動。
從經驗看,確定影響銀行生存的風險底線至少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資本底線,有多少資本做多大的生意;二是資產結構,確保風險分散化,構建抗風險、有彈性的資產組合結構;三是風險抵補,收益充分覆蓋風險,增強對風險財務抵補能力;四是良好的治理和運行機制,確保銀行發展戰略的科學性和前瞻性;五是建立符合銀行經營管理特點的激勵約束機制,避免誘發短期行為或負向激勵,控制銀行不負責任的冒險行為。另外,在風險指標考核方面,要強調風險調整覆蓋后的真實業績,且風險指標在所有業績考核指標中應有較高權重。
構筑綜合化經營的風險隔離帶。近年來我國不少金融機構進行了綜合化經營探索,有8家銀行投資設立了基金公司,4家銀行獲批成為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試點機構,7家銀行成立或投資入股金融租賃公司,2家銀行成立了信托公司。應該說,綜合化經營對于銀行轉變依賴利差的傳統盈利模式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增強了對客戶的綜合服務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協同效應。
但綜合化經營也使得金融機構原有的分工界限變得模糊,運營中不透明問題開始顯現,并滋生了利益沖突和內部交易等弊端,金融風險的傳染性大大增加。由于不同金融機構的財務杠桿、信用杠桿相互疊加耦合,風險識別和監管難度進一步增加,導致風險敞口失控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加。因此,對于綜合化經營必須有嚴格的風險隔離底線,主要包括嚴密的“防火墻”制度和專業化的分業監管。一是構建“防火墻”機制,隔斷風險在不同市場、業務之間的傳遞;二是加強專業化的分業監管,著力提升監管的專業化水平。
要分步驟有序推進綜合化經營。在金融領域競爭還不充分的現階段,還不宜過分強調協同效應。對于銀行業來說,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一心一意辦銀行仍是毫不動搖的基本原則。
把握對外開放過程中的金融控制權。實踐表明,銀行業對外開放必須立足國家的核心利益,堅守獨立自主的底線。這是一條寶貴經驗,也是必須始終堅守的重要原則。
在實施“引進來”戰略方面,首先要堅持獨立自主原則,這是最基本、最關鍵的底線。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中,中東歐一些國家之所以成為重災區,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他們喪失了對本國銀行的控制權。發達國家金融機構購買了這些國家銀行2/3以上甚至高達90%以上的股權,危機襲來時,西方金融機構大量撤資,導致這些國家金融體系陷入困境。這些教訓告訴我們,確保對國家金融控制權,特別是對大型銀行絕對控股,是關乎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的根本,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要重視把握好“引資”和“引智”相結合的要求,注重引進先進的管理和技術,包括引進高素質專業人才。
在實施“走出去”戰略時,我們必須堅守的基本底線有四條:一要服務自身發展戰略,要有利于這個發展戰略的推進和實現;二要緊跟實體經濟,原則上是客戶走到哪里,我們的銀行金融服務跟進到哪里,而且不宜投資銀行業以外的金融機構;三要有富余的自有資本,有這個本錢去做這個買賣;四要有管理國際化金融機構的能力,主要是對國別風險、項目風險的判斷和控制能力。與“引進來”相比,“走出去”對于多數國內銀行來說并不是那么急迫。當前,我國銀行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辦好國內事情上,為今后“走出去”打好堅實基礎。
完善銀行風險的信息披露制度。在銀行整體風險狀況、關鍵風險事項等方面,確保監管部門與銀行之間、銀行與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對稱至關重要。要做到信息對稱,既需要監管機構加強現場、非現場手段的監督檢查,更需要銀行主動、盡職的風險信息披露。因此,建立一套銀行風險信息披露的制度至關重要。從國際上看,各國對銀行風險信息披露都非常重視,巴塞爾委員會從1995年開始就陸續發布一系列文件,以規范銀行信息披露行為。中國銀監會去年發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對關鍵風險信息披露做了詳細規定,體現了監管的底線要求和未來的監管導向。
就信息披露要求來說,除內容完整、披露及時外,重點應關注數據真實性。長期以來,我們高度重視并狠抓風險信息的真實性監管,特別是對貸款風險分類真實性的監督檢查。如果真實性得不到保證,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甚至與實際情況存在重大偏差,那么銀行資產、利潤、資本充足率、資本回報率,乃至稅收等,就缺乏可靠基礎,從而埋下重大風險隱患。中國銀監會將繼續加大對真實性監管力度,并探索將不良貸款偏離容忍度納入風險指標體系。
努力實現監管與創新的有機統一。監管與創新是博弈關系。規避監管、追求利潤最大化是銀行業金融創新的重要動因。這種監管博弈如果得到有效規范和引導,可以提升金融效率,達到“正和博弈”結果。如果脫離必要規范,過度創新甚至為了逐利,則容易導致風險失控,最終將釀成巨患。
客觀地看,我國銀行業目前不是創新過多,而是創新不足。我們鼓勵遵循法律法規、符合金融內在原理、“風險可控、成本可算、利潤可得”的創新。基于當前實際,銀行創新的風險底線應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規制底線,銀行所有創新活動必須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開展,這是剛性約束;二是杠桿率底線,嚴格限制商業銀行通過創新放大杠桿率,或者通過顯性或隱性擔保承擔額外風險;三是透明度底線,銀行開展金融創新必須嚴格遵循信息公開透明原則,要向客戶、監管部門充分披露創新產品的交易結構、資金投向、潛在風險等相關信息。另外,銀行開展金融創新還要把握兩個基本原則,一是以客戶需求為中心,二是盡可能選擇簡單透明的產品結構、成熟的技術方案。我國對銀行業金融創新風險底線的探索剛剛起步,要通過明確底線來規范創新,鼓勵銀行在底線范圍內充分發揮智慧,激發創新活力,更好滿足廣大企業和老百姓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打造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為刺激內需、拉動經濟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務。
(作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