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事實上,“以房養老”在部分城市早已開始試行,但效果尚不顯著。
中青輿情監測室抽樣統計網民觀點發現,目前老百姓對“以房養老”的接受度較低。專家認為,老百姓對這種模式也存在一些誤解。
“以房養老”,過半老百姓仍然不考慮
據全國老齡辦在2013年發布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占總人口的14.3%,其中0.99億為獨居的空巢老人。我國如何應對老齡化問題,已越來越緊迫。
今年全國兩會前,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表示,按照國務院35號文件的要求,以房養老方案由保監會負責,這個方案出臺時間點是今年上半年。
這意味著,爭議多年的“以房養老”模式將有實質性進展。此前,北京、上海、遼寧、安徽合肥、江蘇南京、浙江杭州等地已對“以房養老”模式進行過試點,但均未收獲明顯效果。
中青輿情監測室抽樣2000條網民觀點統計,63.2%的網民認為,以房養老“還不太適用于中國”。
“以房養老”這個話題很早就被提出,為什么一直沒有得到社會積極響應?
網民“東林散人”認為,主要原因在于現有的法治環境、社會環境還跟不上“以房養老”。“因為它牽涉到房地產業、金融業、保險業、社會保障部門等,對這些領域或部門的運作質量和監管水平要求相當高。而且,在中國人傳統觀念里,將自己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出去,而無法留給子女,這樣的現實一下子難以接受”。
對于“以房養老”遭遇的民意抵觸,有學者認為,部分是誤解導致的。
“在以房養老的宣傳過程中,老百姓對其內涵產生了很多誤解。”上海社會科學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副所長周海旺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有些人質疑,讓老百姓‘倒按揭’養老,可能變成強制性的,其實并非如此。這是完全自主選擇的市場化養老方式。老年人可以選擇抵押或者不抵押。”周海旺說。
中國老齡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郭平表示,消除誤解也是政府的責任。
“對于以房養老這樣的養老政策,各地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穩步推進,不要動作太快。首先要把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講明白,然后實質性地去落實政府責任。否則,很容易被老百姓理解為政府把養老責任往社會、家庭推,不愿意承擔責任,但實際并不是這種情況。”郭平說。
“獨生子女家庭可考慮以房養老”
郭平介紹,以房養老在國外已有一定試點經驗,并且卓有成效。“以房養老實際是老年人對房產資源的一種盤活”。
“在城市里,住房是老年人家庭最重要的一筆財富,但現在,這筆財富并不能轉變為養老資源。而以房養老可以增加老年人每月的養老金收益,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質量,減輕對子女、社會養老的壓力。”郭平說。
周海旺認為,以房養老是增加養老資金來源的途徑之一。他介紹,在上海關于以房養老問題的調查中,很多老人表示歡迎這種制度。“城市里面房子逐漸多了起來,很多老人不止一處房產,他們希望能增加一種選擇。他們認為,一套房子留給子女,另一套成為養老補充來源,也未嘗不可。”
同時,他也表示,以房養老只能作為養老金的一種補充,不能代替養老金這一主要養老資源。
以房養老關系到財產繼承問題,這是中國老百姓抵觸的一大原因。在中青輿情監測室的抽樣調查中,39.7%的網民提到了這一考慮。
周海旺認為,這是觀念轉變的問題:“原本是老人去世后一次性轉移給子女,現在變為分期轉成老年人的養老金。對子女來說,可能少了一筆繼承的財產。但是,從全球代際養老模式來看,每一代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養老承擔起責任。”
他認為,以房養老現在可行的兩種做法是,一是針對家里不只有一處房產的老人,可以把一套房子拿出來,這屬于純市場行為。另外還有一部分老人,把自己的房屋在不改變產權隸屬的情況下出租,尤其是獨居老人,然后用租金去住養老機構。
郭平舉例,北京現在的獨居老人、不與子女同住的老年夫婦,已經出現類似的情況。他們把房子出租,干脆就把主要家具搬到養老機構去。這也算是以房養老的一種模式。
“如果仔細衡量,今后大量的獨生子女家庭,在父母養老問題上遇到資金困難時,以房養老是比較可行的模式之一。”郭平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以房養老風險可控,關鍵在制度”
“以房養老”前景如何?有學者認為,城鄉的答案版本各異。
周海旺認為,以房養老在農村難以推行。“農民的私人住宅是不能買賣的,即使允許轉讓,賣的價格也會非常低,無益于農村老人的養老。”
郭平在采訪中指出,農村的養老問題還缺乏政府和社會力量的足夠關注。
“現在提的養老體系建設,大多還是針對城市老人,真正談到農村老人的部分很少。”郭平說,農村老人養老,基本還是依靠家庭的力量。
郭平認為,實際上,最近幾年開始試點的“新農保”,很難維持農村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應該盡快建立城鎮一體化的養老制度。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新農保”由于各地的財政、繳納標準不一,各地領取標準也不一樣,以陜西省為例,60歲以上農民,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在60元左右。
對于失地農民來說,養老問題更為嚴峻。“他的身份是農民,沒有了土地,補償又不多,到了老年,享受不了城市老人應有的保障制度。如果不按照城市養老待遇去落實養老保障,他們在生活上確實存在很大問題。”郭平說。
周海旺也認為,只靠政府辦養老,遠遠滿足不了我國社會老齡化的需要。“從最近十年來看,各類民間社會組織,已經在養老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2004年到2013年,上海新增的養老機構床位,有60%來自民辦養老機構。很多居家養老服務也是由社會力量參與的,國家應出臺更多鼓勵民間力量辦養老的措施。”
有學者認為,“以房養老”在大城市試點,更有意義。
郭平說,大中型城市有三方面特點:“一是老齡化出現得比較早,會率先遇到問題,先期去探索;第二是房產價值比較高;第三是人口比較密集。這對以房養老探索的意義更大,甚至可以探索出異地養老。而在小城鎮和農村,以房養老的意義可能沒有居家養老那么大。”
周海旺表示,雖然農村和城市的養老問題應該分開來考慮,但農村地區的養老問題會更突出。
“我國流動人口有2億多,跨地區流動的有1億多,很多年輕人離開父母到城市打工,留在農村的老年父母,養老服務困難會更多。”周海旺說。
他還表示,城鄉養老制度一體化是未來全國統一養老金的基礎。“也就是說,不管是城市老人,還是農村老人,都應享受全國統一的基礎養老金。各個地方可再根據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增補地方養老金”。
郭平認為,根據經濟發展速度的不同,應該分情況來看待養老問題。“發展速度快的可能更適合探索城鎮一體化,尤其是上海、深圳這樣的城市,人口已基本居民化,農村人口很少。它們都具備試點以房養老的優勢”。
郭平認為,現在我國開展以房養老的時機尚不成熟,僅處于初步探索階段。“目前暫時看不到效果,因為還處于研究階段,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保險、金融都還沒有跟上,因此,上海等地的試點無法完全推進”。
周海旺認為,以房養老能否實際開展、幫助解決養老保障問題,關鍵在制度建設。
“如果制度合理,以房養老的風險是可控的。從國外的以房養老方式來看,在和老年人簽以房養老協議時,是保證老年人能住到臨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