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發布了證監會圓滿完成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情況,介紹了關于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促進證券行業創新發展等情況,并回答了記者關心的問題。
一、關于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的有關情況
作為我國擬推出的第一個國際化期貨品種,原油期貨將采取一系列制度安排,吸引更為廣泛的國際投資者參與,依托上海較為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現代金融體系、先進的港口基礎設施、高效的航運服務體系等有利條件,進一步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同時,原油期貨的上市,將有利于推進我國石油等領域的市場化價格體制改革,為境內外石油產業鏈企業、各類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的工具,也將有利于推動我國期貨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
證監會一直在積極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是不斷加強與各相關部委的溝通協調,促進原油期貨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二是不斷完善原油期貨合約規則和市場建設的具體方案;三是不斷優化技術系統,做好上市原油期貨的技術準備工作。
原油期貨國際平臺的設立,有利于為加快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提供更好的組織保障。2013年9月,證監會在《資本市場支持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擬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在自貿區內籌建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承擔推進國際原油期貨平臺籌建工作。依托這一平臺,全面引入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期貨交易。以此為契機,擴大中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程度。”能源交易中心設立在自貿區,可以充分利用自貿區在資本項目可兌換、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管理等諸多金融創新政策,積極推進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的國際化進程,更好地服務于上海自貿區和“四個中心”建設的國家戰略,積極探索期貨市場國際化的經驗。
證監會正指導上海期貨交易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為準繩,建設一個開放型的國際能源衍生品交易平臺,充分反映全球石油市場供求關系,為全球能源市場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目前,已經確立了“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的基本框架。下一步,證監會將組織上海期貨交易所繼續深化原油期貨上市籌備的各項具體工作。
二、關于繼續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更好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的有關情況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強調要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農業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帶來市場效率提升的同時,農產品價格波動程度也將加大。同時,隨著農業生產經營規模化、專業化發展,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現代農業生產主體對價格風險更加敏感,對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更加渴望。
證監會將積極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和中央1號文件要求,繼續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進一步發揮期貨市場定價和避險功能,更好地服務現代農業發展。一是積極開展涉農期貨品種及交易方式創新,進一步拓展市場覆蓋面,豐富風險管理工具。2013年,農產品期貨品種創新取得較大突破,先后上市雞蛋、粳稻、膠合板、纖維板等4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在完善現有糧棉油糖農產品期貨品種體系的同時,進一步向林木和畜牧類鮮活產品拓展。在此基礎上,今年證監會將進一步做好農產品期貨品種研發上市工作,目前晚秈稻品種已獲國務院批準并將適時掛牌上市,同時將繼續有序推進玉米淀粉、果葡糖漿等期貨品種及農產品期權、農產品指數等新型避險工具的上市研發工作。二是做精做細已上市農產品期貨品種,提高定價及風險管理效率,助力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密切跟蹤現貨市場特性及變化情況,以產業鏈企業需求為導向,及時完善制度規則。推進交易、交割、結算等基礎制度改革,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培育機構投資者隊伍,完善投資者結構。三是鼓勵期貨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場外衍生品創新,根據涉農主體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風險管理服務。2013年,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開始探索為涉農企業提供場外期權等個性化風險管理服務。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簡政放權”要求,激發市場創新活力,充分發揮期貨、證券、銀行、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貼近實體經濟的優勢,支持其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并到期貨市場對沖。四是注重與信貸等金融服務相配合,與保險等其他風險管理工具相協調,有效分擔農村金融風險。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協調,積極探索期貨套期保值與信貸服務、保險服務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創新“訂單+期貨+信貸”、“訂單+保單+期貨+信貸”等訂單融資業務。五是多方協作,提高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開展期現一體化經營的能力。積極配合相關部委完善與農產品期貨市場相關的法規制度和產業政策。加強與中央及地方農業部門的合作,探索建立主管部門、監管機構、涉農主體、期貨交易所、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大服務”格局,繼續挖掘、總結、推廣期貨市場服務“三農”的有效模式,開展系統化、多層次的期貨市場知識培訓。
三、關于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的有關情況
放松管制、加強監管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我會一直將推進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作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2013年,經反復論證,提出十五條改革措施。其中,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已于10月8日實施,對符合條件的重組申請豁免審核或快速審核;借殼上市與IPO等同,不支持創業板上市公司借殼已明確。下一步,我會將繼續推進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進一步清理簡化行政許可。研究修改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相關規則,在2012年取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四種情形要約收購義務豁免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大幅取消簡化并購重組審批。凡是市場能夠自我調節、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策、社會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都要逐步取消行政審批。
二是完善并購重組市場化機制。改革現有單一股份定價機制,增加定價時間窗口,引入調價機制,增強定價彈性;豐富要約收購履約保證方式;取消第三方并購發行股份最低數量限制和業績承諾要求。
三是豐富并購重組支付工具,拓寬融資渠道。引入定向可轉債、優先股作為支付工具;支持財務顧問提供并購重組過橋融資;支持并購基金等創新工具發展。
四是完善并購重組監管。推行并購重組并行審批,提高審核效率;進一步提高并購重組監管透明度;完善上市公司股東決策機制,加強投資者保護;強化中介機構責任,督促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為優化并購重組外部環境,我會積極支持工信部牽頭的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配合相關部門消除制度障礙,落實財稅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使用、債務重組及職工安置等政策。
同時,我會正大力推動建立跨部門的并聯式審批機制。未來擬不再以反壟斷、對外投資、外資審查作為我會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上市公司取得我會行政許可批復后,同時披露重組尚需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在此之前不得實施。
四、關于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分道制審核的進展情況
2013年10月8日,分道制正式實施。實施分道制,是我會貫徹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將監管重心從事前審核向事中、事后監管轉移的重要舉措;是我會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規范推進資本市場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的十項重點工作之一。分道制審核是依據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情況、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建立標準化、差異化的并購重組審核制度。其中,對符合標準的并購重組申請,實行豁免審核或快速審核。
2013年10月8日,作為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分道制正式實施。截至到2014年1月31日,我會已受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58單,其中49單為正常審核,9單為審慎審核。分道制審核類型已每周在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基本信息及審核進度表中公示,投資者可隨時登錄我會外網查詢。下一步,將視實施進展情況,不斷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據有關部門確定的推進兼并重組重點行業,動態調整支持的行業類型。
五、關于繼續促進證券行業創新發展的有關情況
2014年,我會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精神,落實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工作部署,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總體要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導向,支持引導證券公司以提升行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開展業務與產品創新。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明確新設證券公司的審批政策,支持民營資本、專業人員等各類符合條件的投資主體出資設立證券公司;二是研究明確證券業務牌照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機構申請證券業務牌照。三是擴大證券行業對外開放,在CEPA和ECFA框架下,出臺相關規則,先行擴大對港澳臺資的開放,同步研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政策。支持證券公司進一步拓展跨境業務。四是完善證券公司創新工作機制,鼓勵證券公司依法自主開展業務和產品創新。五是鼓勵證券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推動證券公司融資類業務和場外交易業務規范發展,積極發展證券公司柜臺市場。六是支持證券公司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創新產品和服務,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七是支持證券公司進行股權和債務融資,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八是允許證券公司依法探索股權激勵約束機制。
同時,我會將進一步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加強對證券公司的監管,推動其建立健全治理結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完善內控機制。強化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和風險監測,切實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督促證券公司合規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及時化解證券公司風險。
六、關于私募基金監管思路及登記備案情況
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我會正在探索建立包括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等各類私募基金,在行業自律基礎上的適度監管體制。即對各類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設準入門檻,由其在自主設立后向基金業協會進行事后登記備案;我會根據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進行事后監測和監管。同時,我會將與相關部委建立信息共享和協調配合機制,共同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基金業協會已于今年1月17日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2月7日正式啟動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截至2月26日,累計有499家機構在線申請系統注冊用戶名,其中457家機構已經開始在線填報,130家已完成網上填報并提交登記申請。希望已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盡快到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手續。對于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提供各項服務。
七、回答記者提問
1、證監會已取消對證券公司專項投資業務的審批,今后以該項業務為載體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將如何開展?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我會已發布公告,不再受理證券公司專項投資申請。對于已提交但尚未受理的資產證券化業務申請,請相關證券公司自行撤回;已經受理的,相關證券公司可以撤回,未撤回的,我會將按照規定盡快完成審核,并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關決定。
根據中央編辦批復的證監會內設機構調整方案,我會已新設立公司債券監管部。根據職能分工,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相關工作將由該部負責,行政許可取消后的后續管理機制將充分體現簡政放權的市場化原則,同時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和風險防控,具體辦法將在近期發布。
2、近期市場對貨幣市場基金發展有很多討論,證監會對此有何評價?
答:在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和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宏觀背景下,近期我國貨幣市場基金總體上呈現出加快發展的良好態勢,對于滿足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低風險理財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發展普惠金融、促進貨幣市場發展、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加快推動利率市場化,進一步優化基金行業資產結構均具有積極意義。但我們也注意到,在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及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還存在銷售、宣傳推介行為不規范,風險揭示不足及風險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例如,有些產品沒有明確揭示貨幣市場基金不等同于銀行存款,不能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過往收益不代表未來收益等。這些都需要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加強貨幣市場基金各業務環節的風險管理,以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行業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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