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社會的輿論場中,熱點多、槽點多,幾乎每天都有不同意見的碰撞與交鋒。很多時候,爭論只是源于一種“‘對’與‘對’的不兼容”——每個人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模糊了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間的邊界,自然一時之間難以達成定論。近期,三亞處罰裸浴、北京擬罰地鐵進食所引發的討論,便屬此類。
事實上,無論禁裸還是禁食,背后都涉及同樣的問題:個人權利與他人權利如何平衡?個人自由和公共利益如何協調?
關于這個問題,早已有解。有個著名的“鼻尖論”——你揮舞拳頭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人人相善其群”,私德才能拓展為公德。如果遇事只逞一己之愿,無疑是強調自己而忽略他人、強調個人而忽略社會。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意識的發達是文明程度提高的標志,一個社會的進步,體現為兩種意識的協調發展、同步推進。單挾一方而偏廢其他難以形成和諧社會。在地鐵吃東西、在海灘裸泳,說“我有權吃”、“我有權裸”的時候,不應忘記,文明更包括了對自身的克制和對他人權利的尊重。
當然,在公私利益的交界處,相關部門行使公共權力應審慎而為,智慧應對。比如,是否可以嘗試開放個別特定區域作為裸浴場所;再如,如何根據時間和空間調整規則界限,改善辛苦奔波的上班族的生存環境。當我們最終根據大多數民眾意見關閉某些權利之門時,不妨考慮適當開點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