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石埠橋村村民朱某的兒子和兒媳謝某辦了離婚。不久,朱某和曾經的兒媳謝某就領了結婚證。不少人猜測,這么做,是為了多撈點拆遷補償。因為春節前,村子里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村子要拆遷了?,F代快報記者了解朱某的兒子,證實了這個離奇的婚姻,但沒有說明結婚的目的。關于拆遷的說法,目前也未獲得證實。(2月23日 《現代快報》)
老公公和兒媳領結婚證,這事夠荒唐的。有人質疑,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想多領點拆遷補償,雖然這個質疑還沒有得以證實,但不少村民則更傾向于“多領拆遷補償”的說法。
這些年,因為拆遷引發的新鮮事還真不少,畸形婚姻的婚姻也不止是這一樁。去年浙江寧波高新區某村子也發生了相同的事。公公先與婆婆離婚,然后兒子與兒媳離婚。不久,“公公”又和曾經的兒媳去領了結婚證。如此,是想把兒媳與孫女的戶口遷入該村,想多分拆遷款。不過,結婚證雖然領了,但戶口卻沒有遷成,一家人的計劃,徹底落空了。戶口卻沒有遷成,計劃才落空。倘若戶口遷移成功,后果會怎樣?值得思考。
這樣的極端事例,公眾往往想到的是,當事人是如何的鬼迷心竅,結果是偷雞不成蝕把米,留下笑柄??墒牵珕紊矶嗄?,兒媳離婚之后也成了單身,都有自由的戀愛權力。他們的結合,如果不是懷有非人的目的,而是真心實意,我們除了在輿論上譴責,還能做些什么?能從法律層面制止這段畸形婚姻嗎?恐怕不能?!痘橐龇ā分胁]有規定這樣的男女不能結婚啊。
現在,南京市棲霞區石埠橋村的這個家庭,公公和兒媳領到了結婚證,有了合法的婚姻,若公安部門不給辦理戶籍遷移,則好像說不過去吧?推想一下,如果他們真的也得到了戶口,拆遷辦再不按規定給他們拆遷補償,說得通嗎?因此,我們應當想到,當前畸形婚姻頻現,拆遷補償政策也有漏洞啊。
在戶籍上弄虛作假,想騙取更多的拆遷補償款,這樣的事很多,畸形婚姻只是我們情理上難以接受的一類。戶籍是一個人居住信息的證明,它理所當然地成為拆遷補償的證據,但過分依賴它也不妥,容易給那些投機取巧者提供機會。其實,拆遷補償款是按房屋的面積、耕地的面積來核計的,只要有這方面的證明就足夠了,非要與一個家庭戶口上的人員掛鉤呢,妥當嗎?即便真的有必要掛鉤,也應縮小一下戶口在拆遷補償中的比重,這樣才能拆遷補償更公平,也能讓圖謀不軌者衡量得失,降低荒唐事件發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