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1:低碳生態城市是一些城市發展的努力方向。您覺得應該如何打造低碳生態城市?
李秉仁:發展低碳城市應該是我國城鎮化的目標。第三產業可以減少碳的排放,減少環境的污染,節約土地。但是目前我國各地主要經濟支柱是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比重始終不見提高,有些城市第三產業的比重在下降。目前提倡的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都是發展低碳城市的重要方面,應該給予高度的關注。
近些年,我國城鎮化、機動化水平快速提高,隨之而來的諸如交通擁堵、能耗上升、出行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城市交通問題,越來越成為城市發展和城市居民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制約因素。為此,城市在發展中應當控制交通量,控制私人汽車擁有量和使用率,大力發展軌道交通,努力創建低碳生態城市。城市政府應該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改善城市交通結構,實現城市交通發展模式轉變,落實和推進城市交通領域的節能減排,改善城市環境。
大力推進綠色交通系統建設,對促進我國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促進節能減排,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綠色交通系統是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等方式的統稱,是適應城市人居環境發展趨勢的可持續交通系統。世界各國城市交通的發展經驗表明,單純依靠小汽車和城市道路,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更無法形成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而應該根據通過的行人數量而不是機動車數量來分配城市空間資源。這一點對我國人口高度聚集、土地資源嚴重緊缺的城市發展模式來說,有著更為現實的重要意義,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我國的國情。應采取措施,在我國實施和恢復綠色交通,使城市空間資源向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車等綠色交通傾斜,構建合理的綜合交通體系,優化出行結構,降低公眾對小汽車的依賴,減少私人機動車的使用,使綠色交通成為城市居民的首選和主體,從而實現城市交通的可持續進步與發展。
另一方面,大力發展綠色交通系統,是促進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之一。我國交通能耗占社會總能耗的比例超過20%,機動車排放的懸浮顆粒是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須發展能耗為零的步行、自行車系統以及運量大、人均占有交通資源小的公共交通系統等綠色交通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減少尾氣排放、節約用地,改善城市環境,推動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
提問2:如何有效提高城市政府和居民對綠色交通的認識,樹立全社會低碳出行的理念?
李秉仁:要切實推動綠色交通系統的建設,理念和認識是關鍵,這包括城市領導、交通發展決策者和城市居民兩方面的認識,兩者缺一不可。城市居民是城市交通的主體、是交通的具體參與者,城市居民的交通出行理念直接影響到城市交通政策的落實,同時,他們的滿意程度也是城市交通問題解決的出發點和衡量標準。另外,鼓勵地方政府和交通決策者改善步行和自行車出行環境,讓他們意識到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節約能源的必要性。
一方面,要進一步強調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健康環保特點,使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在我國得到保護和重視。步行和自行車交通是不消耗能源和“零排放”的出行方式,在所有出行方式中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最小,是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而且,世界衛生組織指出,世界上最好的運動是步行,一天內兩次騎車每次15分鐘就足以對身體產生積極作用,“政府多建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也成為全球預防癌癥的政策和行動之一。
另一方面,要通過加強宣傳,改變對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的認識誤區。近些年,隨著小汽車迅速進入家庭,小汽車出行比例不斷提高,很多人認為步行和自行車交通已經落后了,沒有市場了,這是錯誤的。據統計,目前,步行和自行車交通仍是我國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也是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相互轉換和銜接的重要途徑,一般占全方式出行的60%。在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30分鐘出行時間內,步行可以走2-2.5公里,騎自行車可以走6公里。據中國城市居民平均出行距離推算,居民每天的出行中適于自行車交通的比例一般能達到50%-60%。可見,步行和自行車交通不僅現在適宜,而且將來仍適宜大多數人出行。
另外,還有人認為步行或騎自行車是各種出行方式中最慢的,這也是錯誤的。其實,自行車是中短距離出行中一種高效的交通方式,自行車的騎行速度一般為11-14公里/小時,在出行高峰時段,自行車的速度優勢更為明顯。如南昌市曾在晚高峰開展了8公里路段通勤競賽,小汽車、公共汽車、摩托車、出租汽車和自行車相隔30秒出發,最先到達終點的是自行車,用時約26分鐘,比排名第二的公共汽車提前3分鐘到達,隨后到達的是摩托車、出租汽車和小汽車。
提問3:在各種交通方式中,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在安全保障方面是弱勢群體,應該如何給予必要的關注和保護?怎樣讓市民更樂意選擇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等綠色交通出行方式?
李秉仁:近年來,我國自行車出行比例連續數年大幅度降低,城市交通向私人機動化方向轉化趨勢明顯。然而,一些城市對機動車道進行擴充時,肆意壓縮、占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在自行車道上劃設行車道和停車位,甚至把自行車道擠上了人行道,造成人車混行,使有關交通參與者出行的安全性都在降低,而損害最嚴重的是步行和騎自行車的道路使用者交通出行的基本權利。
來自全球的案例研究表明,減少小汽車的過度使用是落實城市可持續發展政策和有效解決交通問題的基本途徑,可以為所有市民提供更健康的出行條件和更宜居的生活環境。對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給予充分的必要的保護、拓寬和延伸,維護步行者和騎自行車者的道路通行基本權益,使出行者都能享受基本的安全保障、公平的通行權利,這是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規劃、建設、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體現現代交通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
各城市政府領導應帶頭采用步行、自行車或公共交通上下班。同時,各城市政府應實施長效措施,提高步行和自行車出行便利和安全,包括:增加機非隔離措施,增加行人過街通道和信號,增設行人過街安全島,調整道路橫斷面等;改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服務,優化步行、自行車交通與公交車站的銜接,提供費用低廉、設施充足、安全方便的自行車停車服務,取消非機動車道上的車行道和停車位,取消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位等。
您有什么問題,可以隨時聯系我們。郵箱:chengshihua@mail.cin.gov.cn,電話:010-5893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