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詒川在海南“兩會”上“曬”出了他制作的“行政審批長征圖”。長達5頁的A3紙張,詳細記錄著一個投資項目從獲得土地到辦完手續,需經過30多項審批,蓋上百個章,全程最少需歷經272個審批日。海南一位企業負責人也告訴記者,該企業有一塊地從開始征地到落地,政府審批各種流程前后花了五年時間,期間經歷了三屆市長,五屆區委書記。(據新華社)
行政審批問題堪稱“沉疴頑疾”,雖然2001年行政審批改革啟動后,各類行政審批項目削減一批接一批,特別是去年以來,國務院大力推動簡政放權,但行政審批的各種問題,依然未能根治。此前,新華社就曝光了一些地方和部門審批權下放實際是在“湊數”,許多下放的權力多無關痛癢,而現在的“行政審批長征圖”,更把一些行政審批程序的漫長與繁瑣暴露得一覽無余。
“行政審批長征圖”背后的核心問題,是一些地方行政審批改革重“量”不重“質”,審批程序和流程缺乏有效規范,相關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
例如,邢詒川代表就披露,“(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批,其流程為經辦人初審并修改,到科長評審并修改,再到分管局長審核,再到經辦人結果反饋。反復送審修改再送審,流程要重新再走一遍。”顯然,這種循環往復的審批過程,耗費了企業大量的精力和財力。
邢詒川還說,“規劃報建必須經過8個政府部門,每個部門都派人到現場查看。相關部門各自為政,分批分次到現場查看,企業僅僅接待報建和驗收的人員就達10多次。”相關政府部門如此官僚做派,是對企業的“合法傷害”,也會帶來許多權力尋租的空間。
可見,要想打贏行政審批改革這場攻堅戰,在繼續推動簡政放權的同時,也要約束審批部門自由裁量權,減掉行政審批中看不見的流程和環節。
要達至這樣的目標,亟須對現存的各類行政審批統一建章立制,例如一些審批事項和環節辦理的最長時限,需要作出硬性規定;涉及一個部門的多個審批事項,或應合并,或應統一受理,不得分批分次進行等,想方設法優化審批流程,讓審批的管理更加規范和精細。
值得一提的是,推動審批管理的規范化與精細化,除了行政內部推動之外,還應鼓勵社會參與。例如,每個地方可設立由專家學者、企業負責人、公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的公眾咨詢委員會,對本地方的行政審批改革提出建議,進行監督。其實,一個行政審批環節的設置合不合理,有過辦事經歷的企業負責人和民眾比上級部門了解得更透徹,也更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改進建議。行政審批改革,不能只是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改革的效果應由公眾和企業說了算。
最新報道說,國務院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審批權大量下放,許多地方部門手中權力驟然增加,此時,盡快實現行政審批的規范化、精細化尤為重要,如此,才能防范權力的濫用,確保簡政放權的改革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