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湖南人代會閉幕,歷時一月有余的2014年省級地方兩會將全部謝幕。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部署改革之后的首次地方兩會,成為觀察“地方版”改革路徑的“窗口”。其中,城鎮化成為輿論持續關注的熱點話題。
觀察可見,31個省份政府工作報告對城鎮化均有提及,其中至少有29個省份明確提到“推進新型城鎮化”。值得注意的是,20余省份表示將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此外,城市群建設也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重點。伴隨著31省份兩會的落幕,中國各地城鎮化實施路徑漸趨明晰。
新型城鎮化路徑漸明 因地制宜成特色
新一屆領導層履職以來,城鎮化被寄予厚望。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2013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均提到,要制定實施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在國家層面做出整體部署后,各省份如何打造“地方版”,引人關注。記者梳理發現,31個省市自治區的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及城鎮化這一話題,近半省份以千字左右篇幅詳述。其中,至少有29個省份明確提到“推進新型城鎮化”。
除北京表示“修改城市總體規劃”等之外,福建、甘肅、廣東、廣西、貴州、江西、陜西、西藏、云南等10余省份明確表示將編制、出臺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此外,上海表示將“啟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加快編制村鎮規劃”。
引人關注的是,在對新型城鎮化的部署上,一些省份提出了具體明確的目標。譬如,北京提出“率先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廣東表示將“積極創建國家新型城鎮化示范省”;甘肅和西藏則分別提出“城鎮化率提高1.5個百分點左右”和“力爭城鎮化率達到25%”的具體目標;青海表示“力爭到2020年美麗鄉村實現全覆蓋”;吉林的目標則是“力爭1-2個市縣納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
縱覽各地新型城鎮化路徑,因地制宜可謂最大特色。作為多山內陸省區,貴州表示“走山區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云南則提出“穩步推進城鎮上山”;身為東北老工業基地,黑龍江要求“注重工業化牽引城鎮化”;煤炭大省山西則提出“探索‘以礦建鎮’模式,推進礦區城鎮化”,以“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
此外,一些省份對新型城鎮化的特色還作出明確部署。例如,西藏要求“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時代特點”,浙江和安徽則分別提出彰顯“江南地域特色”和“徽風皖韻”。
值得注意的是,10余省份特別強調了“提升城鎮化質量”,其中多地關注到當下日益蔓延的城市病。北京提出“堅持把新型城鎮化作為治理‘城市病’、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抓手”,要求“堅決扭轉城市發展‘攤大餅’”;寧夏要求“解決交通擁堵、地下管網零亂等問題”;陜西和海南等地則關注排澇不暢、停車難等突出問題。
戶籍制度改革成抓手 做實“人的城鎮化”
記者梳理各省份政府工作報告發現,至少24個省份在城鎮化章節涉及戶籍問題,對如何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初步部署。其中,廣東、河北、江西、遼寧、青海、山西、四川、西藏、江蘇、海南、湖南、安徽等省份明確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在上述省份中,福建、廣東、江西、陜西、四川、海南、安徽等省份明確提出健全或實施居住證制度。與此同時,福建、廣東、江西等省份提出“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河北稱將“抓緊出臺差別化落戶政策”,黑龍江則強調要落實好這一政策。
作為中國人口第一大省,在“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章節,廣東明確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逐步解決長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家屬落戶問題”。此外,廣東還提出健全居住證制度,要求“完善積分制入戶和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政策”。
與廣東相比,北京和上海雖沒有在城鎮化章節涉及戶籍問題,但在其他章節予以論述。作為常住人口超過2000萬的特大型城市,北京提出“加強人口規模調控”,稱將“推行居住證制度”;上海則表示“嚴格落實以積分制為主體的居住證制度”,并要求“嚴格控制人口規模”。
記者注意到,各省份針對省會城市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也不盡相同。與四川“繼續放開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戶籍限制”有所不同,黑龍江、陜西、海南等省份提出“合理確定落戶條件”,青海和江西等則表示將“有序放開落戶限制”。
此外,一些省份還提出了較為詳盡的方案。其中,河北提出“合理確定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4個市區人口超100萬城市的落戶條件,有序放開其他7個設區市市區的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縣級市、縣城和建制鎮的落戶限制”;作為農業人口大省,陜西則提出“繼續做好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年內轉移90萬人”。
改革開放30余年來,中國城鎮化水平由17.9%升至52.57%,但戶籍城鎮化率僅為35%左右。在此背景下,要解決“半城鎮化”這一困局,就必須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然而,如果僅是戶籍類別的變更,那則毫無意義。令人欣慰的是,多個省份均提到研究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措施,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以做實“人的城鎮化”。
城市群建設成重點 “抱團”提升競爭力
觀察可見,在今年省級地方兩會上,城市群的概念被廣泛提及,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重點。記者梳理發現,北京、福建、廣東、貴州、河北、湖北、吉林、內蒙古、山西、陜西、四川、江蘇等10余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均有涉及。
在以“積極穩妥走河北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為題的章節中,河北提出,要堅持把城鎮化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格局,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構筑以京津兩個特大城市為核心,石家莊、唐山兩大城市為區域中心,其他設區市為支點的層級合理的城鎮體系。
北京和天津雖沒有在城鎮化章節提及,但在其他章節有所論述。其中,北京稱將“積極配合編制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提出“主動融入京津冀城市群發展”;天津也表示“著力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并要求“加快譜寫新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京津‘雙城記’”。
地處珠三角城市帶上的廣東明確提出“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進城鎮化”,要求“發揮廣州和深圳的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優化珠三角各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發展質量”。
為融入區域性城市群,一些省份做出具體部署。譬如,吉林要求“抓住國家規劃建設哈長城市群機遇,積極推進我省中部城市群發展”;內蒙古提出“落實國家呼包鄂榆城市群規劃”;福建則要求“強化海峽西岸城市群主體形態”。
除積極助推融入區域性城市群,一些地方也在著力打造省內城市群。比如,貴州提出“做優黔中城市群”;湖北提出“加快推進武漢城市圈經濟一體化建設”,要求“積極引導武漢城市圈、‘宜荊荊’、‘襄十隨’等城市群(帶)構建協調互動機制”;山西表示“加快太原城市群建設”;陜西則提出“積極推進關中城市群建設”。
分析指出,可以預見的是,雖然各地情況不盡相同,路徑也各有特色,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城市群將從根本上提升中國城市化的水平,進而從整體上提升中國城市的競爭力。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力推進城市群建設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城市群中的城市發展不平衡、產業布局不相協調等問題。在新型城鎮化推進浪潮中,這些問題亟待制度層面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