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2月14日發布中國財政政策報告稱,我國九成以上的稅收收入來自企業,而個稅占比不到6%,未來要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從支出方面來看,我國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遠低于發達國家,未來應繼續加大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
房產稅需謹慎對待
社科院報告中的數據顯示,90%以上的稅收收入來自企業繳納。
財經戰略研究院稱,這一方面意味著我國稅收的絕大部分可以轉嫁,稅收歸宿在總體上難以把握,從而模糊政府利用稅收調節經濟活動的視線。另一方面也說明,即使宏觀稅負水平可能相同或相似,即便稅收在經過一系列的轉嫁過程后最終將要落在消費者身上,至少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環節,我國企業所承擔的稅負也會高于國際一般水平,從而使我國企業在參與國際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數據還顯示,來自個人所得稅收入占比僅為5.8%,又幾乎沒有任何向居民個人征收的財產稅。社科院稱,這意味著我國稅收與居民個人之間的對接渠道極其狹窄,不利于政府運用稅收的手段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財經戰略研究院認為,未來要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
對于房產稅,報告稱,房地產稅特別是對個人自用住房征稅還需要謹慎對待,對個人自用住房開征房產稅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土地收入占比在下降
社科院根據2012年的數據,測算出大口徑下中國的宏觀稅負(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為35.33%。其中,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為15.76%。而與公共財政收入相比,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約為公共財政收入的25%。
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如果政府能夠嚴格按照規劃,區分好公益用地和商業用地,那么地方政府的商業用地賣貴些也無可厚非,能夠為國有資產保值,只要兼顧公益性用地,但現在規劃也不嚴格。土地收入較高說明對地方政府的行為造成扭曲,地方政府的行為需要完善。張斌說,從2010年-2012年三年的情況來看,土地收入的比重在下降,這是一個好現象。
從2012年的數據來看,政府支出的比重占GDP比重已經突破了35%,在國際上屬于相對偏高的狀態。“全口徑”來看,政府支出中的投資和建設性支出占比超50%,遠高于發達國家10%左右的比重;而我國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約為40%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60%-70%的比重。
社科院認為,目前中國社會福利制度設計碎片化現象嚴重,未來改善民生壓力很大。應適度控制支出總體規模,逐步壓縮經濟建設性支出,加大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