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提出將“新農保”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近日,濟南市出臺實施意見,對于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資金籌集方式等方面做出規定。
個人繳費 每年最低100元
意見明確,濟南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方面,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基礎養老金 每人每月75元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的政府補貼共包括三類。一是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濟南市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5元?;A養老金由中央、省、市、縣(市)區政府共同負擔。
在繳費補貼方面,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具體標準統一為:繳費100元補貼30元、300元補貼36元、500元補貼42元、600元補貼45元、800元補貼51元、1000元補貼57元、1500元補貼70元、2000元補貼80元、2500元補貼85元、3000元補貼90元、4000元補貼95元、5000元補貼100元。
此外,針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縣(市)區政府要為其代繳不低于最低檔次的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死亡 發800元喪葬補助
據了解,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繳費補貼外均可依法繼承;繳費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此外,繳納居民養老保險的還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領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相關人員在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日內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一次性發給800元喪葬補助金。
居民養老保險 可跨地區轉移
居民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在意見中也做出了明確:濟南市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需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45周歲以上(不含)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45周歲以下(含)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補繳部分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此外,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可將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并享受相應待遇;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