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一些部門工作需要,北京市交管局曾經對一些部門和單位發放過一些特殊車證。然而,這種特殊車證在后來的實際使用中,成了一些人藐視道路交通法規的“工具”。在老百姓的眼里,特殊車證成了在道路上“橫霸街頭隨便行”的公路特權車證(《北京青年報》12月25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法規面前也應該車車平等。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為新聞單位設立的“新聞采訪”證將于明年1月1日起停用,意味著曾經由市交管局發的那些“特殊車證”將退出歷史舞臺。由于“特權車”使用人的權力意識的存在,取消“特殊車證”的同時也應消除一些單位或使用人特殊權力意識,強化社會監督,加大車輛違章查處和監管,才能讓交通管理回歸本位。
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長達幾千年,歷史的慣性讓人們對“特權”有一種迷信甚至崇拜。這就讓“特權”成為了一種資源,一種衡量一個人辦事能力的重要參照。這個證件既姓“特”,就說明它是與普通車輛的行車證是不同的,普通車輛到不了的地方,有了它就可以到,普通車輛享受不了的權利,有了它就可以享受到。先看一下這個“特通證”的特別之處。一是“特權車”可以無視交通規則、隨意行駛。二是“特權車”與普通車區別對待。好多地方交警部門在處理交通違章的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只公布普通車輛的違章信息,對特殊車輛使用違章往往既不公布,也不處罰。這大大助長了特殊車輛使用人的特權思想。
特權車除了特殊車牌的優越感以外,實際上也是一種特權思想在作怪。按常理誰都會想到:車都能享受到這樣的權利,開車的人——車主自然也不會是等閑之輩,他就算不是特權階層,也必是與之交往甚密的人士,這正是車主希望達到的效果。于是,掛上特通證的車子不但讓車主覺得有面子,還暗含車主肯定有“路子”,而且不“一般”。到這里擁有“特通”已經被升華到了擁有“特權”的層面,而這也是我們所回避不了的。
同樣的交通法律法規,同樣的公共交通安全,行駛在同樣的公共道路上,但不同車牌的車受到的對待卻有天壤之別,由此產生一個特定的車群——“特權牌車”。這些特權車最大限度的發揮其特權的威風:不管交通如何擁堵、不管有什么交通限制,這些特權車牌駕駛人都會在眾人的矚目下目中無人,搞螃蟹式的橫行表演。在這些特權車面前,一切的公共管理規章都可視為無物,百姓們必須嚴格遵守的各種規范,對于“特權車”們都屬于天方夜譚之類。交通規則,是最清晰的一個規則,維持的是社會基本運行秩序。如果這么簡單明晰的規則面前都講特權,那么法制社會,不是顯得太遙遠?
由此看來,取消“特殊車證”正待其時,由于特殊車證使用人長期權力意識存在,徹底消除“特殊車輛通行證”背后所折射出來特權心理,除嚴格執行交通規章制度外,還要靠有效地輿論監督,要敢于向違規的現象叫板,同時還要靠相關規章制度的健全并得到有效的執行。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善于發現問題,并去努力解決問題,我們社會就肯定會沿著健康的軌道不斷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