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就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接受媒體采訪稱,到2020年,我國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從我國戶籍制度改革歷程來看,這一新型戶籍制度藍圖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更高考量。回頭看,如果沒有這些年經濟社會的加快發展、沒有城鎮化工業化的成就,以及整個社會對于戶籍管理、社會治理觀念的革新,就沒有今天戶籍改革的成效;往前看,要實現新的戶籍制度改革藍圖,不只是變換一個戶籍、更換一個身份那么簡單,實際上對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區域平衡及城鎮化質量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體現在資源配置上,就是不能再沿襲過去那種方式。過去,各種資源向城市傾斜,客觀造成了城鄉面貌的巨大差別,而在城市之間,又過多地把資源向大中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傾斜,造成城市之間在資源配置上的不平衡。現在許多人口愿意落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重要原因就在于這里享有更多的便利,人們用“腳”做出了選擇。顯然,要實現城鄉統一、科學高效的“新戶籍”,需要我們更加自覺地對資源進行科學合理均衡配置,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平等享受公共財政陽光,獲得均衡的發展機遇。
體現在城鎮化過程中,要求切實做到以人為本,把人的城鎮化、人的市民化落實好。按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科學安排。我國農業人口眾多,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承載能力有限,而眾多小城市和建制鎮與大量農業人口相距不遠,無論生活習慣還是心理習俗都有“故土難離”的親近性,是許多“鄉下人”的理想居住地。
在現實中,小城市和建制鎮對外來人口的吸引力形成了兩種現象——有的小城市令許多人心向往之;有的卻少人問津,形成“空城”。細究這種現象,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地方脫離實際“造城”,急于求成、拔苗助長,或者破壞生態、千城一面,這樣的城鎮化方向不對、路子不對,很難“引得鳳凰來”。現在要全面放開小城市落戶限制,而且“進城不進城,群眾說了算”,這就對每個地方提出了現實考量,如果繼續走粗放式、圈地式的城鎮化路子,很可能地圈了、樓建了,但形不成市、聚不攏人。
體現在社會治理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上,就要求真正創新人口管理,做到人口流動到哪里,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里,同時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全面、保障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現實國情,“新戶籍”要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會不會對這些城市的用工市場尤其是家政用工等帶來影響,需要未雨綢繆、研判應對。此外,人口流入地與流出地的社保負擔如何對接轉移、如何均衡負擔等,也需要認真探索,找到切實解決辦法。公安部表示,要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顯然,這需要多部門、多區域合作協作才能解決。
這種更高要求還體現在產業結構、城市布局、城市建設、觀念更新等許多方面,需要從實際出發開展創造性工作,真正讓新型戶籍制度成為經濟社會進步和諧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