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11月8日電(陳藝靈)地方政府未能解決工程款拖欠,不再批準新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記者從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為從根本上解決建設施工領域農民工拖欠工資問題,形成一套形成權責統一、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
該套機制包括,首次明確由各級住建、交通、水利、鐵辦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理本行業建設施工項目涉及源頭性問題的欠薪案件、非工資性經濟糾紛案件。并且強化各級政府承擔督促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責任,對于政府或政府部門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工資拖欠,本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地方政府未能解決工程款拖欠,不再批準新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同時,落實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責任制,建設單位或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總承包企業負責清償。
實行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實名制。工資由建設施工項目部單獨列帳,通過銀行直接發放給農民工,嚴禁由“包工頭”或“班組長”代發,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避免一系列借討要農民工工資之名來解決工程款等惡意討薪事件的發生。
此外,完善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機制。各級人社部門將發生嚴重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的企業實施社會公布并通報人民銀行納入企業征信系統。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施工企業進行曝光,對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等進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