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數據中心發布中國城鎮化調查大型數據。數據顯示,中國戶籍城鎮化率非常之低,非農戶籍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7.6%,20年內農轉非比例僅增長了7.7個百分點。約有16%的家庭在最近一波城鎮化過程中遭遇過征地、拆遷(10月28日《京華時報(微博)》)。
從報道看,16%的家庭受到直接波及,有的是家庭承包地被征用過,有的是宅基地被征用過。事實上,除了部分家庭直接受到波及外,還有不少家庭受到“株連”。比如,因為婆婆是“釘子戶”,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小學教師譚雙喜近日收到區教育局通知,將其調往拆遷指揮部工作,直至其婆婆簽訂拆遷協議。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是“釘子戶”,相關家庭也會受到一定沖擊。所以,征地拆遷波及16%家庭發出的第一個警示是,現實中有不少征地拆遷行為突破法律法規約束,對很多家庭帶來負面影響。盡管我們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規,有關部門也在重點查處株連式等強制征地拆遷,但實際效果有限。
不可否認,一些家庭在征地拆遷中“一夜暴富”。但從很多報道看,由于在征地拆遷中很多家庭是被動的弱勢群體,知情權、談判權得不到保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沒有落到實處,“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尚未出臺,因而,大部分家庭并沒有從征地拆遷中拿到公平合理的補償。
換言之,征地拆遷波及16%家庭發出的第二個警示是,這些家庭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多少家庭獲得合理補償,多少家庭沒有獲得合理補償,值得我們進一步調查和反思。通過調查和反思,我們就能發現征地拆遷制度的實際落實情況,這對于下一步制定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和完善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制度大有好處。
另外,征地拆遷波及16%家庭后,這些家庭的后續保障情況如何,也值得我們關注。眾所周知,土地是農民的主要經濟來源,一旦失去土地,等于失去經濟保障。然而,調查發現,征地拆遷后,提供就業機會和城鎮社會保障的比例較低。這無疑是警示我們,要建立完善的長效的征地補償安置保障機制。
更主要的是,征地拆遷波及16%家庭,意味著在城鎮化浪潮推動之下,盡管國家層面的土地改革還未啟動,土地管理法還未修正出臺,但土地變化帶來的實際影響已經在發生。這警示我們,土地改革嚴重滯后于社會發展,如果不早日啟動土地改革,土地實際變化就有可能帶來不利影響,而不是積極影響。
毫無疑問,征地拆遷應該與戶籍政策調整同步,土地變化應該與戶籍變化等相適應。如果發展城鎮化、工業化拿走了農民的土地,而失地農民又不能享受城鎮戶籍待遇,那么,吃虧的只能是農民,占便宜的只能是城市,我們發展城鎮化、工業化也只會越來越扭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