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環保部獲悉,針對京津冀地區灰霾嚴重現象,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對京津冀地區提出了更嚴厲的要求。在污染物排放、能源結構、科學應對、加強監督等方面制定了明確指標,預計到2017年底,京津冀地區細顆粒物濃度下降25%。(10月3日新華網)
今年的霧霾天氣來得有點早,是侵襲,更是“提醒”。治霧霾是環境保護的不二選擇,是生態文明的前提條件。吸進去的是“毒氣”,呼出來的是“怨氣”。免于PM2.5恐懼的自由,是公民的環境權利和環保訴求。過去,我們稀里糊涂吸進PM2.5;如今,隨著監測的常態化,我們可以明明白白吸進PM2.5。監測是手段,改善空氣質量是目的;公開是手段,促進環境保護是目的。
治霧霾會產生經濟發展上的“陣痛”。落后產能的汰淘會拉低GDP的增速,搭高環境準入門檻會增加企業成本,深化污染減排會增添企業“負擔”……但是,與人類的健康相比,與清潔的空氣相比,與地球的安危相比,都是微不足道。我們眼里不能再揉進PM2.5,這是一種保護健康的自救,一種拯救環境的鞭策。痛下決心,降低PM2.5,別無選擇。期待著PM2.5數值的“量變”,能夠引發空氣質量的“質變”、環境保護的“質變”,以至于經濟發展的“質變”。
PM2.5下降,科學發展上升。有專家分析,PM2.5數值創“新高”與生產方式的改變、生產結構的調整不到位、能源結構過度依賴煤炭有很大關系。PM2.5治理要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契機,或者說,讓“轉變發展方式”呼吸新鮮空氣,精神飽滿地踐行。GDP主宰的時代,讓發展蒙上“霧霾”;汽車時代,讓尾氣充斥街巷;城市盲目建設,塵土飛揚……PM2.5超標,尤其是嚴重超標,折射出的是發展的不盡科學合理,一些經濟政策的“跑偏”,有些地方的政績觀“被污染”。
用“政策陽光”驅散霧霾。陽光驅散霧霾,是自然現象與自然規律。改善空氣質量,提升生態文明,關鍵在于“政策送陽光”、政策驅霧霾,以及政策的凈化功能。鑒于此,政策的“能見度”必須提高。唯有用與時俱進的政策進行調節與凈化,才能讓“轉變發展方式”不再是口號,讓新鮮空氣、清新空氣不再是奢侈品,讓生態文明實至名歸。“政策陽光”首先需要決策與制定的公開透明,“見陽光”,讓民意民智參與其中。只有當政策“不揉PM2.5”,政策不再是“霧”里看花,才能用政策的清新來驅散發展的霧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