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阜新市細河區四合鎮鞏家洼子村今年舉行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高票當選,卻被取候選人資格
“因為幾張小紙片,我丟掉了村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說這話的是鞏家洼子村村民、第十屆村委會主任候選人張青。
2010年3月27日,鞏家洼子村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第一次海選,本村村民張青得771票,村支部書記、原村委會主任鞏俊淼得510票,在預選中取得村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村民李某得421票,趙某得411票,取得村委會副主任候選人資格,村換屆選舉委員會張榜公布。
但在4月6日召開的村民代表和黨員大會上,指導該村換屆選舉工作的四合鎮史副鎮長突然宣布取消張青主任、趙某副主任的候選人資格。理由是趙某和村民通電話了,手機通話記錄已被作為了證據;張青被取消候選人資格的理由是,由于張青曾用名叫張偉,張青向村民宣傳了自己的現用名叫張青,告訴村民如果有意選他,讓村民就寫張青。
究竟為何取消張青村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指導鞏家洼子村選舉工作的史副鎮長這樣介紹說:為了做好這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細河區紀檢委專門下發了《關于堅決查處村“兩委”換屆選舉中賄選等違法違紀行為的通知》,規范選舉工作。文件中特別提到了10種賄選行為,其中就規定“私自散發各種宣傳材料”“視為賄選”。雖然幾次選舉都是張青得票最高,但他未經允許私自串戶向村民發了幾十張紙片,告訴村民現在他叫張青,不叫張偉。難道說他給村民一張紙片子,村民就選他了?這些紙片子我們已經從村民手上收上來了,有幾十張。張青如果要向村民告知他的現用名,應該通過村換屆選舉委員會公布。
張青對此解釋說,“張偉是一出生就起的名字,后來家里親戚說和老輩一個爺爺重名,戶口本上就改了,戶口本底冊上曾用名一欄有記載。但村里人一直叫我張偉。選舉前我要求選舉委員會公布一下我的現用名,他們不給公布,我只好自己做。如果懷疑我有什么賄選行為,就讓他們調查好了。憑什么就因為幾張小紙片子,拿掉了我的村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
在4月6日的村民代表和黨員大會上,當即有代表予以反對,并指出張青和趙某的候選人資格被取消,沒有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審議,沒有經過村選舉委員會審議,鎮政府領導擅自宣布取消張青和趙某的候選人資格,是在曲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條款,這種行為有悖民意。但村民代表的意見并未被采納。會后立即在村里張榜公布了此事,改變了主任和副主任的候選人,用鞏某(鞏俊淼的侄子)替換了主任候選人張青,用潘某替換了副主任候選人趙某。鞏家洼子村第十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公告(第5號)說:“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遼寧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遼寧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因第一次投票選舉產生的當選人數少于應選人數,為選出不足名額而進行另行選舉。另行選舉仍實行差額選舉,候選人在第一次選舉中為當選的候選人中按得票多少產生,因張青、趙××已被取消候選人資格,現將另行選舉的候選人名單公布如下:主任:鞏俊淼 鞏×× 副主任:李×× 潘×× 委員××× ××× ×××。”
與會的村民代表和黨員非常氣憤,聯名簽字反對取消張青和趙某候選人資格的做法。張青和趙某在得知自己被取消主任和副主任候選人資格后,去村選舉委員會和四合鎮史副鎮長處索要相關文件,遭到回絕。在第二輪選舉前,史副鎮長找張青談話說:即使你選票超過了選民半數,你也不能當村主任。
2010年4月11日,鞏家洼子村舉行第二輪選舉。由于村民擁護張青為村主任,在選票上沒有張青名字的情況下,村民仍在選票上填寫張青的名字。這次張青得636票,鞏俊淼得610票,而替換張青的鞏某未到100票。由于正副主任的選票都沒有達到選民的半數,在這次選舉中僅選出了一名村委會委員,其余候選人均落選。鞏家洼子村第十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公告(第6號)宣布:“在2010年4月11日鞏家洼子村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投票中,由于選舉產生的當選人數少于應選人數,為選出不足名額。經村選舉委員會研究,鎮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茲定于2010年4月15日,再次投票選舉。”
2010年4月15日,鞏家洼子村又舉行了第三次選舉。張青再次被除名。張青找到村選舉委員會主任。主任說這是上級讓這樣做的,與選舉委員會無關;史副鎮長也說決定是區紀檢委做的,他只是代為宣布。
在選票上沒有張青名字的情況下,這次村民又填寫了張青。但是村民的文化程度有限,選張青的票有的只寫了名字而沒有劃圈而被定為廢票,還有一部分由于字跡不規范也被定為廢票。在有效票中,張青得772票,鞏俊淼得669票,李某得660票。雖然張青有效票數最高,但比法定參選人數1600人的半數還是少了28票,其他候選人票數也都沒有超過參選選民的半數,第三次選舉再次失敗。由于村委會組成人員仍不夠法定人數,無法組成新一屆鞏家洼子村委會。
指導變包辦,村民自治如何體現
鞏家洼子村的村民說,在這次選舉中,幾乎所有的決定都是由史副鎮長宣布并實施,選舉委員會及其成員都成了擺設。上級領導指導選舉變成了包辦選舉,這種行為是某些人的個人行為,不代表我們廣大村民的意愿。我們擔心,這次村委會組成人員選舉總共才產生了一名委員,不符合最少三人組成的法律規定,四合鎮鎮政府領導會不會以此為借口指派自己的人主持村委會工作。由于鞏俊淼是村黨組織書記,就是選舉失敗,鞏俊淼仍能主持村里的工作,這樣很容易導致一個人大權獨握。
鞏家洼子村的村民普遍認為,規范選舉工作是基層黨委和政府的責任。但基層黨委和政府對村民自治不能過分干預,想方設法扶持自己人。政府應當以尊重村民自治為基本出發點,規范競選而不是限制競選,保護民主而不是管束民主。當下最好的保護莫過于盡快建構完善的民主程序,使村民自治的民主規則得以執行。
村民們希望依法恢復張青等人的候選人資格,尊重民意,重新舉行公平、公正的選舉,盡快組成新一屆鞏家洼子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