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引發民眾對“以房養老”的大吐槽,質疑者擔心,政府會不會借“以房養老”來推卸基本養老責任?沒錢沒房的老人今后又該如何養老?
昨天,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回答,政府不會推卸基本養老責任,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在基本原則中就提出要“堅持保障基本”,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此外,民政部表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國家將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釋疑1
只發展“以房養老”嗎?
【回應:發展社區、機構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以房養老”試點只是其中部分內容】
國務院近日出臺的意見引發熱議,有人疑惑,政府今后會只發展“以房養老”這種養老模式嗎?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旨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但“以房養老”問題出現了誤讀、以偏概全等問題,需要加以澄清。
國務院《意見》中明確提出發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人才培養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舉措。在健全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強化行業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而“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所謂“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在隨國務院《意見》同時下發的重點任務分工中,也只是45項重點任務分工中第二十七項有關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中的一個子項目。
開展“以房養老”在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因此,對國務院《意見》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誤導公眾。
釋疑2
政府不管養老了嗎?
【回應:政府保障“基本養老服務”,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納入五保供養范圍】
還有人疑惑,政府發展“以房養老”試點,是不是就表明政府不管養老了呢?那么沒有房的人該如何養老呢?民政部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國務院近日發布的意見,在基本原則中就提出要“堅持基本保障”。什么屬于“基本養老服務”?這位負責人說,“堅持保障基本”,就是要讓人人享有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本養老服務;就是要注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著力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等。
如何兌現政府“保障基本養老服務”的承諾?民政部相關負責人總結了國務院《意見》提出的四項舉措。首先,是對公辦養老機構的責任厘清:《意見》要求各地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
針對農村老齡化形勢比城市更為嚴峻的現狀,民政部稱,按照國務院《意見》部署,今后,要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范圍,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同時,各地用于養老服務的財政資金要重點向農村傾斜,改善農村敬老院的功能和設施條件,在集中供養農村五保老人之外,向社會老人開放,重點提供護理型養老服務。
對于此次輿論擔憂的沒錢沒房低收入者今后如何養老問題,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將完善公共財政支持政策。國務院《意見》提出,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認真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
全國老齡辦2012年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目前約有3300萬失能老人,全國4億家庭中,大概三分之一的家庭受到照料失能老人的困擾。
焦點
國務院:養老財政向農村傾斜
在加速的老齡化進程中,我國農村的養老問題比城市更為嚴峻。民政部昨天公布,目前,農村老齡化水平平均高于城鎮1.24個百分點,其中農村留守老人數量已近5000萬。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坦言,農村養老服務存在著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無靠等突出問題。
農村敬老院2/3是“黑戶”
農村養老問題隨著城鎮化和農民工潮更突顯。早在去年年底,全國老齡辦副主任閻青春就公開表示,農村家庭的空巢率已達到45%左右。青壯年進城打工,留守老人帶領著留守兒童種田,我國農村的養老現狀甚至不如過去。此外,農村敬老院多破舊、簡陋、缺少醫療和專業化照料人員,能提供的服務與入住老人需求相去甚遠,閑置床位多達47.5萬張,利用率只有78%,沒有發揮養老中心的作用;同時,大量敬老院沒有登記注冊,全國農村3萬余家敬老院中只有1.1萬家身份合法,高達三分之二的敬老院是“黑戶”。
集體土地可作養老基地
針對上述問題,民政部昨天也公布了具體的解決辦法。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國務院《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若干意見》提出的45項任務中有27項要求民政部限期牽頭完成,其中包括多管齊下改善農村養老條件。
首先,最實際的,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用于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應重點向農村傾斜,改善鄉鎮敬老院設施條件,增強護理功能,在集中供養農村五保老人基礎上,向社會開放,接納周邊村鎮的散居老人,適當收費,提高運營效益,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
此外,民政部提出要拓寬農村養老資金渠道。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村可以村委會為平臺,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用于為老年人“團購”更便捷、豐富的養老服務。
【北京情況】 集體土地收益助“養老”
在大興區長子營鎮的養老院,是鎮政府及轄屬村委會用農村宅基地的集體收益修建的,這里除了環境優美、空氣健康,還有專業的醫療護理資源,吸引了不少城市老年人入住。在向社會服務的同時,這家養老院還向本鎮的農村老人,提供低價的日間照料和醫療康復、護理服務。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介紹,上述模式,農村初步嘗試用集體土地的部分收益,用于為本地的農村老人提供更多的養老服務。他舉例說,懷柔長城腳下的一些國際文化村,村民閑置的房子租給外國人,開起酒吧、旅館,帶動了當地的旅游產業,提高了村集體的經濟收入,應該可以拿出一部分,幫助當地的老人獲得更多的養老服務。
“目前,房山、門頭溝等區縣的一些村鎮,已有類似的嘗試”,李紅兵認為,隨著農村留守、空巢老人增多,如果以村委會為紐帶,老人將空置房屋或閑置的宅基地,委托村委會用于集中開發,獲得的收益,可以用于建設、改善養老機構,改善基礎設施,從而集中在一起享受養老服務,或獲得更多養老資源,安心居家養老。
李紅兵介紹,北京即將出臺的《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中提到“以房助老”,對于農村來說,就是計劃試點以村委會為單位,通過村民委托的集體土地開發收益,為老人換取更多的養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