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熱傳的一張發生在南京“為救護車讓道”的照片,溫暖了南京全城,乃至整個網絡,但事后據相關媒體調查得知,“救護車司機說‘沒有人為他讓道’、發帖者卻說‘很多司機為救護車讓道’”。我們暫且不論這一說法誰是誰非。但筆者所思的是,在城市生活實踐中,給救護車、消防車、搶險救援車等特種車輛讓道,不僅是現代公民的一項基本文明素質,更是一座人文城市、文明城市的人文情懷,值得大家一起努力!
在社會上為什么存在所謂的“不給救護車讓道”這種現象呢?需要一分為二地加以分析。猛地看,“不給救護車讓道”的責任主要在于私家車司機身上,但這也要看情況而定,關鍵要看私家車司機是不是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性。假如說當大多數私家車司機在碰到救護車時,若身邊確實有多余的空間,而主觀上選擇了“故意不讓”,這足以說明整個社會的人際冷漠,人們缺乏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這與現代文明城市社會的發展方向是不相符的,更是一座人文城市不應該出現的現象。我們相信,一座情感城市、文明城市,一定需要無數個有情感、有善意、講人道的個體和現代公民。對此,著名城市學家科特金說過,一個沒有道義約束或沒有市民屬性概念的城市即使富庶也不可能保持長久。
還有一種情況,在現實中的確存在私家車司機“想讓但又沒有辦法讓道”的現象,原因有二,其一,道路原因,有些城市道路設計得過于狹窄、沒有多余空間,再怎么讓也無法讓救護車通過;其二,道路和時間雙重原因,一些特大城市缺失專用車道或緊急車道的規劃設計,尤其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時段,一些主要干道堵車水泄不通,假如再遇上紅燈,確實沒有辦法讓道。這兩個原因間接表明,我們在城市建設、規劃、設計和管理過程中,有意無意地采取了以車為本、經濟導向的策略,在某種程度上對生命、安全等方面有所疏忽,在真正面對以人為本的時候,束手無策。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在看待所謂“不給救護車讓道”這種現象時,不應該把責任一邊倒地推到私家車司機身上,更需要反思的是我們不盡完善的城市設計與管理策略。
無論怎樣,我相信,每個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看到一個個鮮活可愛的生命因道路擁堵而失去被救援的機會和生存的希望,給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讓道,是一個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更是一座人文城市、文明城市的聲譽和精神。當然,要想實現給特種車輛的主動禮讓,一定得需要城市政府、社會團體、民眾等多元利益主體的共同努力,策略有三:首先,實施更加注重并實行人性化的城市設計策略。根據城市道路和車流分布情況,合理設計城市公交專用車道、緊急專用車道等,為消防、救援等特種車輛的緊急運行提供空間。其次,加快立法工作,實行更加嚴厲的城市法治管理體系。借鑒發達國家“不給救護車讓道屬于違法”的法治經驗,他們輕則罰款,重則坐牢,如新加坡“不讓道”的司機將面臨160新元的罰款以及記過四點,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將被罰款最高達1000新元或監禁3個月,屢犯者將被罰款最高達2000新元或監禁6個月。為了便于取證,新加坡救護車全部裝有攝像頭。我們也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讓那些故意不讓道的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再次,實施更加嚴格、規范的特種車輛管理制度。對特種車輛運行進行緊急情況、非緊急情況的分類管理,堅決杜絕特種車輛特權的濫用現象。最后,開展深入的公眾宣傳教育,讓民眾形成熱愛生命、敬畏生命、遵紀守法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