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南頻道8月15日電(記者王巖波 王暉余 鄭瑋娜)有關專家在14日舉行的“2013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表示,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需從中央及地方做好兩級規劃,探索制度創新破除制度障礙,適當引入市場力量優化資源配置,以提高小城鎮發展的內生動力。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透露,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全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正在論證階段,可能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與公眾見面。
--部分地區城鎮化質量不高 難以達到“新型城鎮化”標準
朱中一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鎮化率以年均提高1.02個百分點的速度快速發展,對拉動經濟快速增長、提升城鎮綜合服務能力、改善人居環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各地城鎮化進程中普遍存在的三方面問題,難以達到“新型城鎮化”標準。
一是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滯后。一些地方的小城鎮建設往往盲目仿效大城市,片面求大、求快,并非按照預期居住人口設置城鎮范圍,而是考量招商引資用地面積倒推所需居民數量,往往出現各鄉鎮街城鎮規劃居民總量,數倍于所在縣、區人口總量的“怪相”。
二是重城市建設或過度依賴房地產業,輕實體經濟和相關產業發展。記者了解到,有的地方政府不搞規劃與標準,只為完成任務“拆”“建”,關起門來搞建設,有些地方摸不清特色產業與自身優勢,規劃以集貿型鄉鎮為主,只為周圍農村提供商品交換、物資集散等職能,二三產業形不成氣候。
三是“城市病”日益突出。一些地方重視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城市建設,輕管理服務,重地上建設,輕地下管網建設與維修等問題比較突出,造成交通擁堵、空氣污染、地下管網排水不暢等問題。部分地方還忽視文化傳承、內涵塑造,導致特色全無。
與會專家認為,過去那種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城鎮化模式必須轉型,必須堅持走以人為本、集約高效、綠色智能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需做好中央、地方兩級規劃
針對當前各地城鎮化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專家認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對粗放式城鎮化發展模式的轉型,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應做好規劃設計。
發展改革委中國城市和小城鎮中心研究員易鵬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城鎮化首先需要頂層設計。第一,這次的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制度變革只能由政府來推動。第二,新型城鎮化牽涉到城市的合理布局,我國現在有“北上廣”三極,發展比較飽和,如果不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第四極或第五極,那么全國各地的人口、資源還會繼續源源不斷地流向前三極。第三,城市之間的高速公路、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都需要國家層面的整體安排。
在地方規劃方面,專家建議,政府職能部門除增強公共服務能力外,還必須按照“規劃先行”原則,適當引入市場力量配置資源,應改變現有的“辦公室制圖、少數人拍板、隨意性調整”的現狀。在完善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的同時,發展特色產業提升小城鎮吸納聚集能力。此外,還應探索多元化投融資途徑吸納民間資金助推小城鎮建設。
五礦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何劍波認為,基層政府不應大包大攬,市場力量適度介入會使小城鎮規劃建設更加專業。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指出,應根據小城鎮自然地理條件、歷史文脈、風土人情等特點,優化土地、路網、建筑配置。此外,中心小城鎮應注意培育自己的主導產業和特色經濟,立足優勢,培育發展工礦型、商貿型、農產品加工型、交通樞紐型、旅游觀光型、衛星鎮等各具特色的經濟強鎮。
--有序推進戶籍、土地等制度改革 破除城鎮化制度藩籬
專家指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涉及戶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城鎮投融資制度、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和住房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需要積極穩妥地推進。
易鵬指出,戶籍制度與土地制度是當前城鎮化進程中主要的制度壁壘。戶籍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戶籍放開的背后還有一系列公共服務問題,如養老、醫療、教育、保障房的建設;人員流入以后要有相應的基礎設施,城市要有相應的承載能力,比如道路建設、公共綠地建設、文化設施等各種設施的建設。土地方面,首先要在征地制度上改革,把農村土地確權做好,確保農民在土地上的收益權;其次是把土地用途分類做好,基本農田絕對不能動;第三,宅基地轉讓必須要和整體規劃一致,否則會造成新一輪浪費。
朱中一表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存在一定艱難性,但如果延續過去粗放型的老路,中國的經濟、城市建設和房地產業將難以持續健康發展,所以,必須要朝新型城鎮化方向轉型。當前,要謹防一些地方在中央政府“穩增長”的基調下,以“城鎮化”為借口,拉高經濟指標而忽視經濟的轉型和結構調整,背離“人的城鎮化”的發展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