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9元,需保證1500元自費加游10個購物點;4099元,無強迫自費,需保證游10個購物點;10999元,無自費,無購物點。這是市民唐女士昨天在浙侖海外旅行社的旅游報價單上看到的泰新馬9晚10日游報價。她準備10月份帶著女兒出去東南亞走一趟。唐女士很納悶:怎么會差這么多?
新《旅游法》實施
10月境外游價格迅速攀升
旅游市場調查
昨天(12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浙侖海外旅行社出境旅游中心總經理宮適青。對于這個報價,他解釋說,這是適應10月份即將實施的新《旅游法》而新上線的線路,新《旅游法》禁強制購物,旅游直觀銷售價格變化也成了必然。“10999元和4099元價格的行程上一模一樣,酒店、住宿、景點、用餐、交通、導游服務等也都是一模一樣的,唯一不同的是沒有自費項目和購物點了。”
“這個報價是十月份除國慶黃金周7天之外的價格,黃金周期間價格還要上調。一些想要低價出游的市民很難接受這個價格,推出一周以來,咨詢的人有,但是暫時還沒有下單的。”宮適青說。
記者從寧波國旅等旅行社了解到,除了泰新馬之外,東南亞多國、中國香港、澳門等購物較多的線路,在十一之后的報價都出現了普遍上漲,上漲得多的,是去年同期的兩三倍。
旅行社曬賬本
這條線路成本1萬多
一趟行程,自費項目和購物點就差達6000元?這個數目讓記者都有點驚訝,它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宮適青給記者算了一筆成本賬:
機票: 4100-4200元/人;
住宿:新加坡700-800元/晚,泰國500元/晚,馬來西亞450元/晚,按平均每晚580元左右的價格算,2個人住一間,9個晚上就需要2600元/人;
用餐:馬來西亞25元/餐,新加坡50元/餐,泰國30元/餐,整趟行程16餐,每餐平均35元,約560元/人;
簽證:約500元/人;
租車費:3000元/天,8天24000元,接送機場費用,1800元/天,頭尾2天3600元,按30人的團算,兩者相加約900元/人;
景點門票:約600元/人;
油費:約100元/人;
包帽行李牌、名單表等雜費:約100元/人;
領隊機票、簽證等平攤費用:約100元/人;
領隊導游司機的服務費:300元/人;
“我們算過總成本1萬多。如果報價4099元,從表面看相當于要虧本6000多元。但是因為進購物點,產品價格的模糊度比較高。”宮適青說,沒有了購物點,純玩團讓游客的出游品質提高了,有了寬裕的游玩時間,可以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旅游。
對于這10個購物點,記者了解到,泰國有4個,分別是珠寶、蛇藥、燕窩、皮革等,新馬有6個,分別是百貨、珠寶、土產、巧克力、錫器等。
以前的低價要靠購物來彌補
從表面來看,泰新馬旅游團確確實實是要虧本的。那么,這個差價從10個購物點能夠得到彌補嗎?游客的消費能力到底有多強?
在寧波一旅行社做泰新馬領隊的林小姐告訴記者,寧波人的消費能力普遍都比較強,她帶的團消費最多的達100萬,平均每個游客消費25000元左右,而最多的游客消費達10萬余元。當然,也有一分錢都不花的游客。
“團費的差價都是要靠地接社來補的,說白一點,從接到旅行團開始就要背上債務。”林小姐告訴記者,所以,強迫購物、進自費景點、更改行程等事件也時有發生。
旅游局分析
高價格可能減小旅游沖動
旅游市場將面臨一次大洗牌
對于這個現象,寧波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分析,《旅游法》有了明確規定后,原來有賭博心理的將變成實打實的競爭。今后的經營行為和經營模式都要按照新的法律進行調整。比如沒有了回扣,導游的收入構成也會改變。
寧波中國國旅副總經理毛利明解釋說:“《旅游法》首次明確了導游的勞動報酬,對于代理包價旅游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注明導游服務費用。”
毛利明說,對于純玩團的導游,他們采取基本工資加補貼的形式。導游按級別不同分別給予1000多元的基本工資,交社保,如果帶團,平均每天給予最低100元的補貼,這樣一來,做得好的導游月收入四五千都是有的。
宮適青也說,新《旅游法》出臺,對導游現場操作提出了更多更細致更全面的工作上的要求,導游的工資會以基本工資加補貼的方式發放。
但是,過去大多數人都是沖著低價出去旅游,如果價格提高,一些游客的旅游沖動可能會減小,旅游社的生意或有影響。“這就對旅行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游客在對旅游個性化的產品設計等方面都會有更高要求。旅游市場將面臨一次大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