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利用管理國家專項資金的職務便利,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每給相關企業發放一筆專項資金就要求企業按照20%給其提取好處費,用此手段陳柱兵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企業財物合計2454萬元。
在國家專項資金的發放中撈取好處,陳柱兵并非個例。2011年,國內最大的農機連鎖企業吉峰農機的兩子公司高管涉嫌行賄被捕,也是涉及涉農補貼申請。
在陳柱兵案中,屢被提及的各種專項資金是中國每年近兩萬億有嚴格用途限定的“戴帽資金”的一部分(據《南風窗》)。作為一種財政平衡制度,這些戴帽資金除補貼地方政府之外,還用來鼓勵、扶助特定產業的發展。企業能否獲得專項資金,與審批部門的“關系”成為重要因素,甚至有專門的掮客公司從中牽線搭橋,然后從補助資金中分成獲利,企業行賄、騙補不乏案例。
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扶助特定行業或產業初衷很好,但管理上的不透明卻使好事變壞事,滋生亂象與潛規則,這不但浪費了國家資金,實際上還破壞了市場競爭的平衡,甚至影響產業發展。最近廣東省科技廳廳長李興華的被查出頗能說明問題,李的落馬與廣東省財政每年投入4.5億元設立LED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黑幕有關,在潛規則下,很多LED企業不務正業,一門心思拿補助。巨額補助被政府關系良好的上市公司、國有企業拿走,另有一些拿到補助的企業甚至是空殼,而同時由于信息不對稱,部分中心企業甚至還不知道某些政策補助的存在。
在缺乏有效管理的情況下,政府補貼資金越多,有時候反而起到的副作用越大。近年來典型的反例發生在光伏行業。在光伏行業,過于豐裕的政府補貼對很多企業起到誤導作用,它們不是鉚足勁爭奪市場、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售價,而是想方設法討好政府,盲目擴大投入,以進入補貼名單,最終光伏行業產能過剩、問題頻發。
事實上,為了改革“戴帽資金”過多的現狀,在今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將縮減專項轉移支付作為今年推進的經濟體制改革9項任務之一,要求將部分屬于地方事權且信息復雜程度較高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下放地方管理,對部分使用方向類同、政策目標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予以整合,這將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政府專項資金發放存在的一些亂象。但由于其核心還是“簡政放權”,涉及相關部委的審批權和地位,其阻力可想而知。
另外,值得反思的是,政府為扶持某一行業,給特定企業以補貼,這樣的模式是否合理?,F實中,能獲得政府資金補貼的,往往規模較大,或與政府關系較好的企業,這些企業獲得補貼后,更強化了其競爭優勢,造成了強者恒強的現象,大大壓制了那些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而且,補貼企業,也容易引發貿易爭端,最近的中歐光伏爭端就是例證。
市場經濟之下,政府對于經濟的干預越少越好,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征收合理的稅負,給予企業充分的自由,這才是對一個行業最好的扶持。從這層意義上說,專項資金扶助特定行業的做法,其實越少越好。減少補貼,對于保留的補貼資金項目,簡化審批,強化監督,促進透明運作,如此才能根治專項資金審批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