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國人在法國羅浮宮水池中泡腳的照片,又引發了輿論的熱議。有趣的是,這次不像埃及神殿那里的“到此一游”,一邊倒地對國人素質如何之低進行撻伐;這次同時出現了一種憤憤不平的聲音:外國人也在那泡,不能摘出國人來橫加指責,沒必要自虐。7月31日羅浮宮方面的回應佐證了這一點,說“西方(泡腳)游客尤其多,中國游客倒并不常見”;在那里泡腳雖然不準,不過天氣很熱時他們也不加干預。昨天在《南方人物周刊》里還看到一幀照片,同樣是法國,埃菲爾鐵塔前的廣場噴泉中,也有不少一看就是老外的人在里面玩水,畫面中最突出的那位,還像跳水隊員那樣“抱膝后轉身翻騰”呢。想來法國的此類設施,如何利用非常靈活。
這在我們多少有些釋然,寬慰則說不上,老外也那樣不代表我們就可以那樣,畢竟人家的規定是對這種行為禁止的。有人說,英法聯軍當年火燒了圓明園,我們憑什么不能去他們那里泡泡腳?按照這樣的“愛國主義”邏輯,我們的泡腳大軍哪一天在泰晤士河岸邊一字排開,怕只是時間問題了。我當然明白人家那是調侃,所以自家也跟著調侃一回。但就算泡腳事件令國人感到些冤屈吧,檢討一下自己的行為究竟如何總是有益無害。曾子沒什么不良行為,還要“吾日三省吾身”呢。
國內游就不說了,國人出境游時的形象不佳,連《人民日報》昨天頭版評論此事的文章都承認了,認為正是因此,中國游客在海外的形象常被戲稱為“金主”,貢獻了消費卻得不到尊重。然而,如何讓國人在出境游時文明起來,我們顯然還沒有找到有效的辦法,能找到的只是出臺文字性的規范。2006年10月,中央文明辦、國家旅游局聯合頒布《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緊接著,再聯合另外八個部門發出了深刻領會貫徹《指南》和《公約》的通知。時至今日,不要說具體內容是什么吧,知道《指南》和《公約》存在的也不知能有幾人。悲觀地看,知不知道也無所謂,因為那里面講的實在都是稍顯空洞的常識,“講究衛生,愛護環境;衣著得體,請勿喧嘩”云云,于事有補否?埃及神殿里中文的“到此一游”一出,我們覺得丟臉了,重申《指南》,再一番“參觀游覽,遵守規定;習俗禁忌,切勿冒犯”。行為舉止嘛,文明與否的范疇,總不能用法律來約束,但個人覺得這樣下去,怕是《指南》要不知重復多少遍、多少年。先前有報道說,香港航空公司為了對付“空怒族”而讓空姐練習詠春拳,雖然航空公司方面馬上予以否認,聲明“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向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務,絕對不是為了應對‘攻擊’”,目的是培養MM們堅強的意志、增強身體素質。話是這么說,但估計不順心的乘客今后搭載香港航空,發作之先,心里總要嘀咕一下。這類柔中有剛的“威懾”暗示,我們的《指南》能否找到可資借鑒之處?
提升游客的出游文明,無論國內國外,我們都得抓住“根本”,不能這里刻字了就嘆息一聲,那里泡腳了又搖幾下頭,然后是無休止地說些車轱轆話。這樣“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于提升文明素養也就不可能奢望。現在的新問題是,如果嘆息都沒有了,頭都不搖了,覺得把些雞毛蒜皮的事不要動不動就拔到國民素質的高度,那就可能連解決的希望都沒有了。什么都挺好,又有什么好提高的呢?前幾天,面對杭州西湖的泡腳大軍,已經有不少聲音在表達憤憤不平之意,認為“過度自我批評的民族自卑情緒太盛了”。這就走向拒絕省身的極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