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30日發布的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藍皮書指出,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應從原來的“門檻式”過渡到“階梯式”,使原來的“高門檻、一次性”獲得所有權益的方式過渡到“低門檻、漸進式”的獲得權益。(7月30日 中國新聞網)
戶籍改革不能一蹴而就,這是肯定的,但是戶籍改革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在于如何保證改革模式和過程本身的公平。正如《藍皮書》所說,戶籍制度的問題就是“門檻式”,邁過門檻,啥都有;門檻之外,啥都沒有。那么戶籍改革就是為了取消這種城鄉二元分割和地區分割,就是要取消這種“不公平”。但是《藍皮書》也提到,因為與戶籍相捆綁的福利支出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擔,提供公共服務就需要主要依靠地方自身財力來解決,為了發展經濟和控制財政支出之間的平衡,地方政府就傾向于向專業人才和投資者頒發戶口,而不愿意徹底放開戶籍,普惠大眾。
這里面涉及的是一個成本問題。這就又回到一個如何看待“人的城市化”的問題?!叭说某鞘谢睔w根到底就是四個字“以人為本”,城市化是為了人,而不是城市本身。人是城市化的目的,而不是城市化的手段。正如《藍皮書》所說,普通外來務工人員也是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服務所必需的。城市建設依賴他們,但是他們卻不能得到城市的基本承諾和保障,這對“人”不公平,也對城市化本身不利。
要解決這個問題,戶籍制度改革從“門檻式”過渡到“階梯式”固然是一個具體的步驟,但是這步驟后面的原則必須清晰。那就是“階梯式”的“臺階”可以存在,但是它應該向所有身份的人平等地存在。換句話說,恢復公共服務的公平性需要一個過程,但這個過程本身必須是公平的。正如由公安部牽頭制定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規定,居住證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但是其中又將居住證所附著的權益劃分為國家、城市兩個層面。結合目前的公共服務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擔的問題,那么要想保證這個過程的公平,國家層面就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負擔更多的支出。其實改革過程由各地政府負責,改革方針和原則由國家層面負責,改革支出由國家和地方共同負責,最符合戶籍制度改革打破城鄉、地域二元分割,跨城鄉、跨地域的特點,最能保證改革的統一性和公平性。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要扭轉目前城市化本身的模式。早在30年前,我國就確定了城市化的發展模式是“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但事實上城市化的現實恰恰相反,大城市過度發展規模膨脹,很多小城市沒有得到足夠發展,反倒在人口流動中成了人口流出城市,這在北方和內地尤甚,有的省份改革幾十年,快速發展的只有省會等少數一兩個城市,無法形成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多中心格局。這樣既導致城市化發展不平衡,又導致大城市的“城市病”,大城市面臨著越來越大的管理壓力,限制外來人口的論調就難免有市場。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把城市化的重點回到中小城市上,引導人口流動的均衡,減輕大城市壓力,這不但會為盡早完成戶籍改革掃清障礙,而且就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全局而言,也有著長遠而深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