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走幾十條鮮活生命的北京“7·21暴雨”已過去一年,而近兩個月內,有媒體稱,據不完全統計,有12個城市遭雨水淹灌,飽受內澇之困。最近的一次,是7月19日云南昆明主城區局部淹水,春城一夜之間變“水城”。
接著又有媒體披露,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的一個項目組,歷時3年,奔赴全國諸多城市實地調研,結果發現,城市排水基礎設施的滯后,是造成內澇的一個直接原因。按照2011年最新修訂的《室外排水設計規范》,我國城市一般地區排水設施的設計暴雨重現期應為1~3年,重要地區為3~5年;但我國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統建設的設計暴雨重現期小于1年,90%老城區的重點區域甚至比國家規定的下限還要低。大都市如上海,2008年城市排水管網覆蓋率約為60%,其他許多城市就更不容樂觀了。
這些城市為什么紛紛選擇標準的下限甚至超越下限?項目組專家分析,原因之一是有一筆經濟賬在作怪: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投資巨大,要花地方財政自己的錢,并且無法像住房、水電、通訊等系統建設那樣可以慢慢收回投資。因而很多地方政府對這個不被計入政績的“地下世界”輕視敷衍,也就不足為奇。于是,在經濟高歌猛進、城市迅速擴張的過程中,不少地方施政者紛紛選擇將政績和實利留給自己,把麻煩和隱患扔給后來人。
這樣一種發展思路無疑是在透支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光鮮亮麗的地上世界,往往經不起一場大雨的檢驗,在狼狽不堪中現出“原形”,招致民意的普遍不滿和詬病,從而又一次次透支著人們對當政者的信任。
“泡湯城市”的背后,是這些年各地城市發展中積下的巨大欠債。人們都說,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那么,從現在開始解決城市內澇問題,也可以說是清償一筆早就該還的“良心債”。
住建部日前印發《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編制大綱》,要求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這表明了國家層面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的決心,要終結這樣一種畸形的“賒欠式”發展。
而要徹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不僅僅是改造和拓展一下排水系統那么簡單,它需要理順現有分散、混亂的相關管理體系,需要制定科學的標準,需要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有事先的統籌規劃,需要綜合治水,等等。
不過,與其要花費數年時間、以巨大的成本事后亡羊補牢,為什么沒能未雨綢繆?從這一意義上說,“泡湯城市”不僅事關一時一地給民眾和社會帶來的傷害,更事關對“賒欠式”發展思路的警醒和反思,事關當政者的執政方式和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