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出臺的奶粉新政,牽動了無數人的神經。西部乳業發展協會執行副會長、西南民族大學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榮祿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國內的液態奶市場存在著普遍的欺詐行為,我保守估計,可能60%以上液態奶都是由奶粉沖兌的,里面添加了各種香精和添加劑。”(7月21日《重慶時報》)
坦率地講,液態奶不是“純牛奶”,恐怕早就是常識了。“純牛奶”從工藝上講,不利于生產的商品化,影響企業產品的市場覆蓋與占有,進而影響企業利益。但是,液態奶這么大的比例都是由奶粉沖兌的,恐怕是絕大多數消費者所沒有想到的。并且,從對魏榮祿的采訪中得知,用以沖兌的奶粉,有相當一部分來自進口,這也是消費者始料未及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奶業行業更多的還是屬于來料加工性質,并非完整的養殖、加工與銷售一條龍的奶業體系。打個比方,就如同是外國企業在種甘蔗制糖,國內企業在兌糖水和賣糖水一樣,市場實質上都是別人的。
毫無疑問,液態奶由奶粉沖兌雖然符合工業大生產的要求,但是從產業自主的角度來看,單純走進口路線,并不符合產業的長遠整體利益。不只是消費者對牛奶營養的訴求打了折扣,也使得原奶生產產業失去市場支撐。政策導向應該是鼓勵和促進養殖戶養殖,提高奶源的產量,但是現在的局面反而是因為拼不過大量外來的進口奶粉,養殖戶殺牛的事件屢屢發生。
液態奶由奶粉沖兌,對于企業來說,一是工藝簡單,二是成本相對低廉。如果市場區分不細致,沖兌奶與原產牛奶制品之間界限模糊,消費者無法通過足夠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來支持原產牛奶產品,推升其市場價值,自然無法為國產牛奶產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反而,沖兌奶有意規避工藝特點,不標注清楚,即便不算是欺騙消費者,至少也是在誤導和混淆市場。
國務院《關于加強液態乳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用奶粉沖兌而成的牛奶必須注明“還原乳”或者“復原乳”,2007年下發的《國務院關于促進奶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也有相關規定,但是現在市場上沒有多少企業在產品上清晰標注。
奶業不能單純勾兌企業利益。企業作為承載整體產業利益和消費者權益的關鍵環節,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應當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這就需要在產業的宏觀政策制定上,對企業的生產與經營加以約束與矯正。特別是即將出臺的奶粉新政,應更注重對國產牛奶產業的保護,對牛奶制品從奶源、工藝性質以及相關標準加以明晰的劃分,并加強市場監管,避免模糊、虛假宣傳。此外,應加大國產奶源建設的扶持力度,從養殖到加工環節,給予更多的優惠,壯大產業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