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炎炎夏日,水上活動日漸多起來,但家長們得注意了:7月是溺亡最多的季節。據廣東省疾控中心透出的信息,溺水死亡已成為5-14歲兒童的頭號死因,而早幾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省每年溺亡者達4400多人,其中絕大多數為兒童。
夏秋季節向來是溺水高發期,每年關于兒童溺亡的事件總是不絕于耳。不必翻撿舊聞,僅自6月下旬以來的20余天內,便足以觸目驚心:6月27日至29日的三天內,江西南昌、海南臨高、廣東清遠、湖南婁底等連續發生多名兒童溺亡;7月11日,湖南岳陽縣、桃江縣、衡陽縣各發生一起學生溺水事故,9名兒童不幸遇難……
冰冷的數據背后,是一個個如花般生命的隕落。今天,面對這些刺眼的數字,所謂“再次敲響警鐘”這種慣常的言說方式,已經顯露出了某種無力感——孩童溺亡的悲劇,一而再再而三上演,已然“敲”得社會有些近乎麻木了。
直觀地看,兒童溺水在于學生缺乏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能力,但責任顯然不在兒童本身,而在于“成人世界”——每一起兒童溺亡悲劇,看似偶然個案,而實質在于家長監護不力,學校安全教育與生命教育欠缺,政府相關安全設施投入不足、水域安全管理不善等多重漏洞下的必然產物。由此而論,溺水并非都是意外事件,雖然我們無法保證“零溺亡”,但完全可以從制度上將悲劇降到最低。
孩童命若葦草,稍不留神就被折斷。在應對學生溺亡上,一些地方常見的應急辦法不外乎一個“堵”字。比如學校層面,要求教師通過向家長發安全通知、打電話及家訪等形式,強化家長監護;而社會及政府層面,則在危險區域設立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在事故多發水域,安排專人進行安全巡邏、檢查、監控等……
顯而易見,“堵”僅僅是治標之舉,畢竟一味讓孩子遠離水,既不現實也無必要。從長遠來看,提高學生的生存能力和安全意識才是治本之策。而這關鍵有賴于學校在安全教育上要有所作為。然而,反觀我國現行教育,所謂安全教育(課)大致是有的,但大多只是一種口頭灌輸,而絕少規范、系統而翔實的實踐,乃至于在不少地方,不過是應付上級檢查的“裝飾”。甚至,一些學校向學生發放的暑期安全通知書,也不過是一張推卸責任的擋箭牌。學校安全教育如此面目,學生自救能力又焉能提高?
必須警醒的是,縱觀各類兒童溺亡事件,發生地區多為農村,溺水者多為留守兒童。如果說,城里的孩子還有安全的游泳池可去,在他們戲水打鬧的地方,有救生員等。然對留守兒童來說,這似乎是種奢侈,只能接受像去年江西宜春一山村五個孩子溺亡于水塘而找不到年輕人下水施救的悲愴現實!
一言蔽之,從此起彼伏的兒童溺亡事件中,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中國應試教育的沉疴——多是知識的簡單灌輸,而少有求生技巧和生存能力的傳授,還有城鄉社會資源和教育資源的嚴重失衡,乃至貧困孩子逼仄的人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