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寫手出租屋內猝死,安慶23歲小伙高溫下連續加班12小時后死去,奧美中國24歲員工辦公室猝死……近期頻發的青年人過勞而死的事件,讓人們唏噓不已。
“年輕時拿命換錢,年老時拿錢換命”就像一個魔咒般籠罩在職場人士的頭頂。然而不幸的是,命真的抵出去了,但是錢還沒來得及花。
有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是目前世界上壓力最大的國家。在全球80個國家和地區的1.6萬名職場人士中,認為壓力高于去年的,中國內地占75%,位居首位,大大超出全球的平均值48%.
中國,這個不折不扣的“壓力之國”,亟需一個藥方。而“過勞死”問題更應引起重視了!
一 80后成“過勞死”主力 90后踏上“疲憊人生”之旅
“累!真的太累了!”這句話已經成了剛剛工作只有1個月的張華(化名)的口頭禪。
北京某三本院校畢業的她,好不容易在這個“最難就業季”突圍出來,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是工作的強度之大,令她常常感到煩躁。時常加班不說,還面臨著業績的考核壓力。“我還在試用期,如果不過的話,我又要開始找工作了。而且,現在我已經搬出學校了,租房子的錢都是家里面給的。”
6月17日,大學畢業上班才八個月的90后小伙子李哲,在高溫下連續上班12小時后,當晚在家中再也沒有醒來。李哲是安慶謝德爾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簡稱ASP)員工,由于工廠經常性加班,最長時間每天上班12小時。而就在去世之前,他曾預言自己將會“累死”。
同齡人的遭遇,張華也感同身受。“現在工作不好找,我的學歷并不好,就算是累,也得堅持一下。”張華說。
“最難就業季”給90后的壓力不小,然而相較于剛剛踏上“疲憊人生”之旅的他們來說,80后被則指為“過勞死”的主力。
據光明網報道,一個隨機對100名分屬于20個行業的“80后上班族”進行的調查顯示:60%的人“經常加班”,10%的人“偶爾加班”;加班者中月平均加班超過20個小時的多達65%.而調查對象中有逾七成人認為自己處于“過勞”的狀態,只有17.0%的人明確地表示自己現在沒有“過勞”問題。
有觀點認為,80后面對的正是由體力逐漸向腦力轉變的工作環境,而舊有的勞動法規還并未適應這種變化。這時期,矛盾自然特別顯著,80后在這種矛盾中也就誤打誤撞的成了“過勞死”現象爆發最集中的一代人。
有人說,80后是最慘的一代;網友調侃其“奔三、沒房、沒車、沒錢、沒經驗、沒身份、沒背景……前面是實力強大又趕上國家發展好時候的70后,后面是年輕、父母混得不錯的90后。”擠在中間的80后們,總是感到生不逢時,還一不小心趕上了房價房租高漲的10年。少數人依靠父母的幫助買下了自己的房子;而大部分則還在糾結中奮斗著,悔不該晚生10年。
2013年5月13日,奧美中國北京分公司一名年輕員工在辦公室突發心臟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4歲。一周之前,李淵已經出現身體不適,并告假一周,事發當日正是其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而此前,李淵只稱自己胃腸不舒服,但去了醫院檢查也沒查出異常。
2012年7月,年僅24歲的杭州4鉆寶網店女店主“艾珺aj”在家中猝死,從她的微博可以看到“為什么1天只有24小時,我想做能充電的機器人”、“請大家愛惜頸椎”、“今天全身酸痛”等諸如此番的話語。
2011年4月,年僅25歲的普華永道上海辦事處員工潘潔猝死。而她的微博上,也早就高頻次出現加班、身體透支的記錄。這個微博上名為“潘小迷糊”的女孩寫到:2010年10月,晚上九點半回家,還要“繼續OT(overtime,加班)”;2010年11月,連續患了感冒、發燒,她在微博中提了六七次“困”、“累”;2010年12月,她先后到南寧、柳州、長春等地出差;2011年1月,“肺都快咳出來了……”;2月,“兩腳發飄……”她已經很久沒有好好睡上一覺,甚至早就產生了“過不去這個年”的感覺。
他們突然死亡,很多人將其歸因為“過勞死”。盡管有人對此結論存有爭議。但面對一個個小時的年輕生命,“過勞死”問題的確該引起重視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在離世之前,還都曾有過疾病的發生,他們離世前的留言,更像是種預言。
有人對此很不理解,認為他們請假休息不就得了,為何還要堅持工作,他們的死在于他們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這些離世的年輕人本可以休息一下。然而,問題的關鍵是,他們如此疲勞之下,為何仍不愿放下手中的工作呢?他們真的自以為“鐵人”,說扛就扛么?
二 白領們“死抗”為哪般?
年輕白領們群體為何頻發“過勞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有統計顯示,巨大的工作壓力導致我國每年“過勞死”的人數達60萬人——中國已超越日本成為“過勞死”第一大國。這樣算來,每年“過勞死”超過60萬人,意味著平均下來,每天約超過1600人因勞累引發疾病離開這個世界。如此數字堪稱驚人!
去年,一家世界知名辦公方案提供商雷格斯發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內地上班族在過去一年內所承受的壓力,位列全球第一。在全球80個國家和地區的1.6萬名職場人士中,認為壓力高于去年的,中國內地占75%,香港地區占55%,分列第一和第四。上海、北京更以80%、67%排在城市的前列。
中國人到底為何如此“壓力山大”?僅僅是工作帶來的么?
雷格斯的調查顯示,“工作”、“個人經濟狀況”、“來自老板的壓力”排在前三位。三者的背后無非就是個“錢”字。
盡管人們常說,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是工作卻能帶來生活的基礎。職場競爭、房貸房租、生活支出、父母養老、子女教育,說的俗點,這些都和“錢”有關。保住工作,就是保住吃飯的工具、全家的生活支柱。如果老板要求加班,有幾個人敢說“不”?網友感嘆:“有壓力時覺得累,沒壓力時覺得可怕”,“加班壓力大,不加班壓力更大”……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此外,勞動法還分別對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和報酬、補償等做出了規定。然而,盡管法律對加班問題有著較為完善的規定,現實生活中侵犯勞動者休息權的情況還是屢見不鮮。
《企業健康管理及公司人心理健康狀況大調查白皮書》顯示,64%的人“經常加班”,27%的人“偶爾加班”。從每次加班的時間上看,超三成的人每天工作時間9~10個小時,2小時以上的多達78%,而超時加班能獲得補貼的員工只占17%.
日前,《小康》雜志聯合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發布了“2013中國生命小康指數調查”之“中國中青年人身體健康狀況大調查”。在回答其中一項“用你的健康來換取金錢或職位,你同意嗎?”,有17.2%的人“堅定”地表示“認同,我一直這么做”,還有42.1%的人“糾結”地選擇了“不認同,但我必須要這么做”。
“不得不累”變成了職場人的基本生存狀態,身體在忙碌,心靈在焦慮,身心俱疲,過度透支身體之后,不少人因此而陷入亞健康狀態,出現“過勞死”也就不足為怪了。
“中國中青年人身體健康狀況大調查”數據顯示,“累”時代下,八成(82.2%)人已處于或正接近“過勞”狀態;近七成(66.8%)人表示自己身體有各種各樣的“毛病”或是正處于“亞健康”狀態;78.6%的人在近一年來碰到或聽說過有年輕親朋、同事或同行得了不治之癥或猝死;僅3.6%的人“從未出現過任何亞健康狀況”;僅7.8%的人“沒有任何疾病或疾病征兆”;只有21.1%的人對自己目前的身心健康狀況感到“滿意”……
三 真正害死人的不是過勞?
專家認為,“過勞死”不是“累死”,其實質是“病死”,勞累只是疾病的促發因素。據統計,在導致“過勞死”的基礎疾病中,三分之二以上是由心腦血管疾病引起的。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急診科柴湘平副教授表示:“過勞死”并不是一種病,“過勞死”患者必然都有基礎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壓、腦血管畸形等;在過度勞累的基礎上,加重了這些疾病,最后導致死亡。”
有實驗表明“過勞”難引生理異常。1966年日本對一名23歲健康男青年進行了剝奪睡眠實驗,令其連續205個小時不睡覺,也未發現有生理異常,被試除情緒和注意力記憶力產生波動外其他一切正常。在后續的研究還證明,剝奪200個小時的睡眠時間帶來的狀況,只要一次睡足12-14小時,被試狀況就可以得到充分恢復。英國倫敦大學醫學院專家簡·費里斯的研究還表明,長期來看一個人每日睡眠時間保持在6小時就足夠了,最多也不要超過8小時,他甚至認為相比充足睡眠,節制睡眠和適當活動對健康更有益。
最和“過勞”契合的“睡眠剝奪”實驗也未能證明“過勞”會導致疾病,但學界對“害死人的不是過勞,是基礎疾病”這一結論卻有共識。臺灣“勞委會”明確的指出了“有勞工因長時間勞動和高工作壓力,導致遭遇異常事件、短期工作負荷過重,或長期工作負荷過重,誘發腦血管、心臟疾病,俗稱為過勞.”數據也證實了這一點,根據臺灣的統計,所謂“過勞死”的真實死因超過70%都是常見的心腦血管疾病。
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主任醫師劉豐說,“疲勞過度的人是在追逐死亡。”疲勞,是一種信號,它提醒你,你的機體已經超過正常負荷,出現疲勞感就應該進行調整和休息,做到勞逸結合,張弛有度。
然而,職場人士對健康的忽視尤為普遍。2011年,內地開展了一項《中國職場人健康特別調查》,在為期兩周的調查中共有約5000名職場人參與。調查結果顯示中國職場人面對種種身體不適時,僅有8.9%的人會選擇去看醫生,4成以上的人選擇“順其自然”。調查還顯示,超過40%的職場人在健康上面的年花費不足500元。
總之,“過勞死”大多是對原有疾病沒有進行正確或及時治療,再加上自己對身體癥狀的輕視或忽視,最終釀成慘劇。而工作壓力、過度勞累、緊張應激充當的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盡管“過勞”不能直接致死,但也并非意味著企業讓員工過勞是對的,更不意味著企業對此無責。據西部網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相較其它國家,目前中國的勞動保障范疇內尚不存在“過勞死”的概念,所以無法獲得相應賠償。對更多“過勞未死”的加班一族來說,目前的法律更是“愛莫能助”。
有評論指出,目前的《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職業病防治法》僅對加班薪酬進行了規范,而對超負荷勞動引起的“過勞死”卻未作明確規定。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僅僅停留在經濟層面,還未上升到生命安全高度。
就算是超負荷勞動是“過勞”的罪魁禍首,因為缺乏規范的制度界定,違規者根本不用承擔相關責任,不用為這種“勞動制度殺人”承擔法律風險。這種“過勞無責”加劇了過勞文化的肆無忌憚,也讓人們對過勞行為形成了可怕的“審視疲勞”,很多人在拼命過度加班中,耗盡自己的生命,也沒有堅定的反抗和反對意識。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博士董尚雯坦言,認定“過勞死” 的確十分復雜。“因為并沒有一種直接的病叫做‘過勞死’,這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而且都以其他形式表現出來。如何證明這種積累的過程是由工作而非自身因素引起,存在很大爭議。”
(文中數據資料來自:人民網、西部網、光明網、中青報、長沙晚報、濟南日報、羊城晚報、揚子晚報、深圳商報)
四 國外如何處理及認定“過勞死”?
在雇傭制度發達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對“過勞死”問題的處理一般采取事前預防與事后救濟相結合的辦法。
美國和歐洲各國普遍采用事前預防措施,包括美國公司為給員工減壓制定的彈性工作制度;歐盟及各成員國制定的《健康與安全工作法》等法規,要求公司向員工提供健康保障及心理支持等。
日本則實行事后救濟制度,包括在立法中明確規定如果疲勞過度以及疲勞過度導致自殺被認定為勞動災害(簡稱“勞災”,相當于我國的工傷),可以提起勞災保險申請,從而能夠享受到療養補償、損害補償、遺屬補償等。
近年來日本政府開始修改過勞死認定標準,從只調查死亡之前一個星期內的工作狀況改為調查6個月內的情況,以掌握“疲勞積蓄度”,考慮除工作時間之外的其他主要原因,如出差的頻繁程度、工作環境等,還規定了企業保障勞動者安全的義務。
在我國,近年因工作壓力致“過勞死”的情形屢屢發生,已成為無法回避的法律問題,國外的做法確實值得我們好好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