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時,一些常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對如何破解城鎮化建設中出現的“城市病”紛紛獻計獻策。
報告在談到我國城鎮化質量不高的問題時指出,“城市病”問題日益突出,城市服務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城市空間無序開發、人口過度集聚,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城市建設、輕管理服務,交通擁堵問題嚴重,食品藥品等公共安全事件頻發,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加劇,城市管理運行效率不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等外來人口聚集區人居環境較差。
陳述濤委員說,改革開放以后,城市吸納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這方面主要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發揮了作用,中小城市的接納能力有限。大城市第三產業需求量大,而且我們的企業,不管是國企還是民企,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在取得重大成績的同時,也大大加重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負擔。“城市病”形成容易解決難。擁堵問題、污染問題等等,很難治理。
“我擔心在進一步城鎮化的過程中,會使大城市、特大城市負擔更重,將來沒有辦法治理。建議對城鎮化的頂層設計一定要站在更長遠、更科學的角度去論證。”陳述濤說。
蔡昉委員指出,如何避免“城市病”,歸根結底不在于我們要不要城市化,而是要轉變城市化的管理方式,“城市病”是可以避免的。
“在城鎮化的過程當中,確實要防止‘城市病’。”陳喜慶委員認為,現在各地城鎮化建設有一種沖動,但是這種沖動還停留在土地的城鎮化,停留在土地經濟、土地財政的沖動上,而沒有特別關注人的城鎮化。人如果沒有城鎮化,他們進城以后沒有工作,又居住在非常簡陋的地方,將醞釀巨大的社會問題。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王士嶺說,有些地方為了促進城鎮化的發展,注重考核的是規模和速度,忽視了質量和生活保障問題,制約了城鎮化健康發展。因此,推進城鎮化發展速度和提高城鎮化質量保障必須同步。一是要提高入住城鎮人員的素質水平和生活保障,二是要強化城鎮化配套發展供需比例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