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緊密結合自身職能,主動摸排環境污染犯罪線索,發動群眾積極舉報,加強與環保行政執法部門的銜接配合,對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堅決依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活動。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已成功偵破環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充分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始終保持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對環境污染犯罪,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
為有效震懾犯罪,公安部今天公布四起環境污染重大案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4月上旬,媒體報道昆明東川區“牛奶河”污染問題后,昆明市公安機關迅速進行調查,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先后對涉嫌污染環境的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兆鑫礦業有限公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立案偵查。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案件,并兩次派工作組赴昆明市指導督辦,要求明確責任,依法徹查徹辦。經昆明市公安機關一個多月的偵查,5月17日,涉案三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羅某、劉某、馬某及相關責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逮捕。
經偵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業分別自2003年、2007年建廠生產以來,通過私設暗管,將“萃取原礦石”、生產精銅礦過程中產生的含硫化鈉、砷、鉛、鋅、銅、鎘等有毒物質的尾礦水、尾礦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體及流域土壤的嚴重污染,小江河水變白并流入下游的金沙江,周邊逾百畝土地板結。其中,僅2012年1月至12月間,東川通宇選礦廠即非法排放尾礦水26萬余噸,兆鑫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13.8萬余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3.6萬余噸。
二、河北省廊坊市部分電鍍廠非法排放電鍍廢液污染環境案
5月下旬,媒體報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霸州市的部分小電鍍廠污染環境問題后,公安部即派員督導當地公安機關全面排查,并迅速立案偵查。廊坊市公安機關及時抽調200余名警力,對全市小電鍍企業開展地毯式摸排、取證,現已查清當地31家個體電鍍廠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的有關事實,已抓獲3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已被依法逮捕。
經偵查查明,上述涉案個體小電鍍廠自2011年6月以來,使用硫酸、鹽酸等原料以及含有鉻、鋅、鎳等重金屬的化學品,利用硫酸、鹽酸為被鍍零件除油、除銹后用清水沖洗,后將零件放入含有鉻、鋅、鎳等的溶液中通電鍍鋅、鍍鎳,再用清水沖洗后鈍化、去氫,生產過程中的數百噸污水及電鍍廢液未經任何處理就排放到周邊水域或地下滲井中,造成周邊水溝、河流的酸性和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經當地環保部門檢測,部分水溝、河流中的鉻、鋅、鎳等含量超過國家標準50倍以上。
三、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傾倒化工廢液污染環境案
5月上旬,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會同當地環保部門摸排線索,對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傾倒化工廢液立案偵查,先后抓獲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和運輸車主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6月14日,李某等3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逮捕。
經偵查查明,2012年4月,佳旺化工公司與長沙市某企業簽訂生產廢水處置協議后,劉某雇用運輸車主李某等人,先后將480余噸含有強酸、重金屬的化工廢液,非法傾倒至株洲市部分下水道等地。經當地環保部門檢測,該廢液主要成分為強鹽酸,PH值為0.21,內含汞、鎘、鋅等重金屬以及砷,其中,下水道中鋅含量超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Ⅳ類標準450倍。
四、山東省鄒平縣乾利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環境案
3月上旬,山東省淄博市公安機關根據環保部門移送線索,及時偵破了鄒平縣乾利垃圾能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環境案。5月25日,該公司實際負責人劉某、運輸車主李某2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逮捕。
經偵查查明,2012年12月,乾利垃圾能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劉某雇用運輸車主李某,將該公司提煉赤泥(鋁土礦被提煉氧化鋁后剩余的廢渣,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后的2萬余噸紅色渣土,分400余車運輸至淄博市某公司填埋平整工程。經環保部門對填埋平整工程內的紅色積水取樣檢測,總砷濃度超標6.38倍,確定為有毒物質。另查明,劉某還將部分紅色渣土運往當地的一些窯廠、磚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