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蒼南上千噸劇毒米面流入市場,10克“吊白塊”便可致人死亡,加工者從不吃(據《瑞安日報》5月27日8版報道)。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如今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當我們端起飯碗時竟然躊躇不決,魚也不敢吃,肉也不敢吃,蛋也不敢吃,菜也不敢吃,就連人們天天吃的米面竟也含有劇毒,人們只好“望食興嘆”了,這是多么的滑稽和悲哀啊!聯系到近年來出現的“問題奶粉”、“瘦肉精”、“毒姜”等食品安全問題,顯然已經不知是第幾次發出這樣的警報了,人們不僅要問,如今我們還能吃什么?在媒體沒有曝光的領域,還有多少不安全食品?這樣的有毒食品緣何屢禁不止?明天,還有什么東西,到哪里買的東西能放心吃到肚子里呢?
這并非杞人憂天。最近幾年來,央視的《每周質量報告》連續盯住餐桌上的名牌食品,競盯出了那么多的貓膩:先是太倉肉松,有許多原料是病死的母豬肉;接著是靜海醬菜,加工過程令人作嘔,還添加了過量的防腐劑;再是安陽腐竹,摻入制做油漆的工業明膠和吊白塊;然后是金華火腿,這種人見人愛的“無上妙品”,在加工過程中竟用農藥“敵敵畏”浸泡;還有重慶火鍋底料,為了增加硬度,在生產過程中加入了“食品包裝石蠟”;久負盛名的山西“老陳醋”,竟是用醋酸和色素勾兌而成。
名牌食品尚且如此,一些雜牌和一般食品就更難叫人放心“下嘴”了。安全的餐桌也是我們和諧社會的基本要素,各級政府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那些生產銷售食品的商家和從業人員,應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多一些良知和社會責任,依法守法生產經營。否則,即使你“不食其果”,也難免不吃到別人制售的“有毒食品”。有關食品質量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責,切實履行好職權范圍內的監管工作,健全食品市場安全準入制度,加大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打擊力度,發現制售人員要罰得他們傾家蕩產,讓制假者無處藏身。
如此多管齊下,方能解除人們對食品質量安全的后顧之憂,不再為自己的嘴巴勞神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