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管失守固然有監管責任方面的主觀之失,而環保部門屈從于轄區內權力和資本的壓力,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如果真正實現了“跨省”聯動、交叉執法,或許更有利于破解環保監管的被動局面吧。
端午前夕,南京出現了較嚴重的霧霾天氣,所幸的是,一場及時雨趕走了霧霾。南京市環保局分析多個方面的因素,證明污染源位于西邊的安徽,監管很困難。(6月12日《揚子晚報》)
一場及時雨不期而至,讓空氣恢復了正常,但市民的擔憂仍在:“不能光靠下雨趕走霧霾啊。”
不過,這一次環保部門似乎并不灰頭土臉。一是他們通過監測和比對分析,證明了霧霾元兇不在本省本市,因而無需負監管之責。二是現行的管理體制是,按轄區確定管理權限,大家各管一片天地。現有的“區域聯動”機制,無力實現“跨省”聯動。
應該說這些理由都是成立的,但是不能“跨省”監管,并不意味著“跨省”污染會自動消失。以焚燒秸稈為例,近年來每到焚燒秸稈時節,總是會有一些大中城市要為鄰省的火燒秸稈付出清潔空氣的代價。事實上,比這更嚴重的“跨省”污染也比比皆是。比如,河流污染、地下水污染、工業排放物污染等,經常會出現以鄰為壑的無奈情形。環境監管“跨省”聯動,似乎只有在發生重大的環境危機事件,且由中央政府出面協調的情況下,各省的環保部門才可能偶爾破一破“老死不相往來”之例。這的確算不得正常。
在環境保護環境監管方面,“跨省”聯動應多多益善。諸多情形表明,給大地山河、給人民生命帶來嚴重傷害的環境污染源,從來都不會老老實實地待在污染源所在的轄區,必然將輻射放大到更遠的地區;甚至于甲省污染乙省受災更嚴重的情形也十分常見。沒有“跨省”聯動區域合作,如何有效地應付局面?
諸多事件表明,有時環境污染嚴重環境保護不力,對于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來說,似乎更像是一件醒在床上撒尿的事情。因為招商引資的壓力,環保部門不得不默許地方引進污染企業;迫于地方政府的壓力,環保部門可能默許污染企業的種種不法行為;因為與相關企業主過從甚密或者放水養魚的需要,環保部門甚至還會主動幫助污染企業樹起“零排放無污染”之類掩耳盜鈴的牌坊。換言之,雖然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力量越來越強大,隊伍越來越膨脹,納稅人供養的錢糧越來越多,但是與他們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業績并不成正比。
環境監管失守固然有監管責任方面的主觀之失,而環保部門屈從于轄區內權力和資本的壓力,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如果真正實現了“跨省”聯動、交叉執法,或許更有利于破解環保監管的被動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