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開封通許人張強(化名)從去年8月至今一直被太平間的高收費困擾。尸體在太平間停放67天,負責太平間管理的一名男子要價4萬多元,這包括停尸費、冰棺租賃費和看尸費等六項費用。太平間所屬的醫院負責人稱,太平間被個人承包,收多少錢是個人的事。(6月14日大河網)
停尸兩個多月,收費竟高達4萬多元,平均下來,每天的停尸費就要近800元。如此高額的收費,醫院卻找不出相關的依據,甚至還解釋說太平間是被私人承包的,收多少與醫院沒有關系。
太平間作為醫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死者提供的最后一個安息之所。有關這里的一切原本應該是莊重而悲痛的,醫院卻以此為契機,從而衍生出了一個新的生財之道。誠如醫院所說的那樣,私人承包的太平間要怎樣收費與醫院沒有關系,難道一個醫院將自己的太平間堂而皇之地承包給他人,是一件值得嘉獎,值得驕傲的事嗎?更何況,就算是承包給了別人,難道就不要遵守基本的規則了嗎,太平間如此明目張膽的獅子大開口,作為太平間的所屬人,醫院難道就沒想過治理一下嗎?
太多的疑問,醫院都沒有為我們作出合理的解釋,只是一句簡單的“跟我們沒關系”就將事情推得一干二凈。然而接踵而來的問題卻落到死者的家屬身上。對于這些家屬來說,最重要的莫過于讓死者得到安息,可誰曾想到,這最后一個環節,卻還要遭受“無妄之災”。出于對死者的尊重,通常人們都不會對醫院的停尸收費有任何的異議,畢竟,醫院作為一個救死扶傷的地方,基本的公正還是有的。然而醫院卻罔顧群眾的信任,就連賺取一個逝者的錢都不放過。
當然,再高的費用,只要是合情合理的,我想人們都不會有任何的怨言。然而一旦超出規定的范圍,甚至任意而為之,就該另當別論了。談到天價停尸費的時候,醫院說跟自己沒有關系,承包人又拿不出依據,既然前面的環節如此模糊不清,可為何到了收費的環節,態度又變得如此強硬了呢?醫院是救人的地方,不是“吃人”的地域,把死者的安置費調成天價,無疑就是吃人不吐骨頭的典型代表。
作為醫院,請不要再用一句話就將自己置身事外。太平間是醫院的,醫院又是統一管理的,千萬不要因為其中任意一個環節的脫節就打亂了整條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