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經濟極易蛻變為龐氏投資騙局,拍胸承諾的高額增長或回報總是要靠不斷有下家卷入才能維系。這是當前各地政府和開發商將希望寄托在“城鎮化”這根救命稻草上的原因。
從老螺螄灣到“新螺螄灣”
昆明螺螄灣批發市場是從1980年代后期開始形成的一個重要市場。市場最初是從“螺螄灣村”的農貿市場開始,后來擴展到國有企業云南紡織廠的廠址和采蓮河布料交易市場。經過20年發展,螺螄灣形成三大交易區,在被關閉前是云南省最大的綜合交易市場和全國十大商品批發市場之一。螺螄灣市場被稱為具有“農村”、“西部”和“區位(面向東盟)”等三特性。這些特性與其棲居生成的背景和空間肌理相關。螺螄灣市場正是一個“農民城市化”的典型。這些特點決定其與昆明城市空間肌理相互嵌入和共生,決不似后來取代螺螄灣市場的“中豪螺螄灣”那樣的“義烏模式”。
在螺螄灣這個地方最終形成了一個有6000家商戶,13000人就業,人氣極旺(每日有15萬人光顧),商品遠銷云南各地甚至東南亞的批零兼營市場。這里是昆明人買便宜小商品的必逛之處。雖然螺螄灣關閉事件發生于2009年12月,但2008年初仇和上任不久,昆明市政府就已經有了將昆明市內的市場,特別是將螺螄灣關閉的打算。他計劃在滇池東岸建一個新螺螄灣。
這個謀劃與一家浙江籍的企業有關。這家名為“中豪集團”的企業經營過浙江義烏的小商品批發市場,曾經在仇和任下的宿遷復制了一個“義烏小商品批發市場”。仇和來昆明任職后,這家企業也隨仇和來昆明尋找商機。2008年中旬,我在昆明滇池東岸的宏仁村進行調研時,聽說該村靠彩云北路(當時稱新昆洛路)東側的七百余畝耕地將被政府征收。當時,地方干部都在傳說這片土地將被收入土地儲備中心,將在上面建一座云南省最大的商品批發市場。是年8月,這片土地被以16萬元一畝征收,接著政府以每畝90萬元拍給唯一的競拍人“中豪集團”。政府和中豪都是以低價獲得了土地,當時周邊的商業用途土地轉讓價大約在每畝150萬元左右。2009年底中豪公司在這里建起了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第一期),經營面積號稱300萬平方米,并被稱為“中國第二大國際商貿城”。
這個離昆明市中心大約15公里、碩大無朋的商貿城從哪里找來商戶和顧客呢?從當時情況看,昆明的同類批發市場已經飽和,而螺螄灣國際商貿城是以同質競爭的方式進入昆明市場的。要是沒有強有力的非市場之手指揮,這家商貿城應當不會有好的結果。當然,昆明市領導人已經準備在滇池東岸下一盤大棋,已經計劃好了一切,其中包括商戶從哪里來這樣的細節。
當中豪公司的滇池東岸商貿城還在建蓋中,與昆明螺螄灣市場同名的“螺螄灣”名號就已經出現在中豪的商貿城計劃和宣傳中。這在當時引發了“名號爭奪”糾紛。由于有昆明市領導人支持,名號之爭最終沒有能夠阻止中豪使用“螺螄灣”的名字,昆明人的口語中從此有了“老螺螄灣”和“新螺螄灣”之分。2009年底中豪的新螺螄灣——“中豪螺螄灣國際商貿城”一經開業,昆明市西山區政府便著手將老螺螄灣關閉。政府要求其中的業主退租和易地搬遷,安置地是滇池東岸的新螺螄灣。關閉老螺螄灣引發了大規模群體事件。老螺螄灣的大多數商戶最終搬到新螺螄灣去經營。但是這些商戶不足以填滿偌大的商貿城。2010年6月昆明市政府發了一個文件,要求昆明市二環內的114家市場關閉,全部遷出城區。在同一文件中,第一批(2010年)將被關閉的市場有43家,其中有31家被指示應當遷往新螺螄灣。
政府關閉和搬遷城區市場的理由之一是“集聚發展”,即三環以內不再有批發市場,“現有的要逐步搬到三環以外,實現市場布局和實體交通緊密結合等”。這一規劃符合市領導人對于現代化城市的理想,即流行于20世紀70年代以前那種功能區分明確,重視汽車交通的“光明城市”理想。
雖然奪取老螺螄灣牌子和造出山寨螺螄灣的過程中曾引發群體事件,但這一盤大棋像任何龐氏投資計劃一樣,被宣傳成一場人人皆為贏家的游戲。首先,從土地財政來說,城區內的市場被關閉(土地使用權收回再轉讓)和滇池東岸的耕地征收(和此后的城中村改造)將會使當任政府獲得一次性巨額土地收入。
其次,從商業布局和城市規劃來說,城里的市場將集中到郊外,特別是滇池東岸,使功能區分更清楚。市場搬走,也使城里的交通擁堵減少。從企業和商戶來說,中豪螺螄灣因為有大批商戶遷入,能夠使前期投資迅速回籠,并得以滾動擴張。參與為這家企業融資的多家銀行的貸款也能夠安全收回。小商戶雖然失去老螺螄灣這一人氣旺盛的市場,但是新螺螄灣有強勢政府作為后盾,將很快被炒熱。新螺螄灣將拉動整個地區的土地升值,并帶動房地產升值,以后征的地將帶來更多財政收入等等。
后來的情形僅有一部分如同規劃的預想。例如在新螺螄灣的第一期,市場的大部分延續了老螺螄灣的火熱。項目一期部分市場火熱,加上中豪公司在各級媒體上廣告推介,導致項目二期的商鋪一招租就很快被搶租一空。許多試圖炒賣商鋪的人在此時大批買進商鋪。但是項目二期再也沒有出現第一期的人氣。螺螄灣第二期商鋪虧本的很多,其中一些人在貼本將商鋪轉讓。
雖然中豪螺螄灣商貿城的許多商戶長期虧損,但是開發商兼業主中豪集團已經從此項目積累了巨額資本。除了商貿城的商鋪都以預付未來5年租金被出租外,中豪集團僅囤積土地升值一項就有了幾百億元資產。
再次,在這個螺螄灣的項目計劃中,被占了耕地和被拆遷改造的7個(自然)村莊的農民也應當是贏家。2010年5月為了建立螺螄灣倉儲/加工區和項目第三期,這些村莊被納入城中村改造范圍。將近三個月后,這片地區除了小村外,所有村莊都被夷平。雖然一時間上萬村民到外鄉去過渡,但是對于一個普通農民家庭來說——或者簽了一個將來補償四五百甚至七八百平方米回遷房面積的協議,或者拿到一二百萬不等的現金——已足令祖祖輩輩種菜,家庭年收入不過萬元的人激動了。按照政府的承諾,被拆遷的村民將在30個月內獲得回遷房。如今30個月的過渡期限已經過去,回遷房建設仍然只是聽說,沒有具體落實。
以上提到螺螄灣商貿城在以后幾年實現了部分預期目標,即項目第一期稱得上“有人氣”。主要原因是隨著城里的市場關閉,許多老螺螄灣的商鋪搬來填滿了這里的空間。此外,這個項目在開發中事實上放棄原規劃,調整產業和尺度也是它能有今天部分“繁榮”的原因。
其規劃調整,首先是由于遭到所在地區村民或業主的抵抗造成。例如宏仁村舉全村之力抵抗拆遷該村的502幢新建房(宏仁新村)。在螺螄灣項目不得不將這個新村調整出拆遷范圍和對宏仁老村的拆遷也事實上停止兩年后,這個村莊僅新村一處就居住了1萬名左右的螺螄灣商貿城從業者。宏仁新村成了螺螄灣從業者的廉租安置房。不僅如此,因為宏仁老村的農貿市場幸免于拆,它為螺螄灣一帶就業和居住者提供食物、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來源。這個市場已經是昆明南部最大的農貿市場。有了這些因抵抗拆遷而存留的場所,螺螄灣的上萬小業主才可能撐持到今天。
此外,螺螄灣商貿城原計劃中占地9600畝的小商品生產加工區也比計劃收縮了很多。從公開的材料看,加工區面積僅有2000余畝。即使占地縮水近百分之八十,從我最近的實地觀察看,這個加工區內仍十分冷清,大片廠房空著,企業入駐率很低。螺螄灣商貿城計劃的1000畝倉儲物流項目也與加工區類似,僅占地535畝,其余土地可能變成房地產開發。
“城市恐龍”及其影響
螺螄灣商貿城這個“城市恐龍”,基本上是最近20年中國城市化“運動式發展”的一個象征和縮影。進行“跨越式發展”所成就的是一個巨大空殼。從假設項目發動者動機純良的前提觀察,其計劃也是建立在移植“小商品生產銷售一體”或昆明-義烏小商品模式這種不切實際的設想之上。例如昆明地區沒有義烏那樣的小商品生產基礎;其設想的體量遠遠超出市場的現有需要;其對未來小商品批發和零售業的變化趨勢,例如電子商務的沖擊等毫無抵擋;其計劃定位的東南亞小商品門戶基本上是子虛烏有;其投資是以非常少的資金拉動巨資投入,例如通過行政干預將一些銀行和小商戶拉入實際的投資者行列。例如通過裹脅式的招租將小商戶從昆明市的其他市場驅到這里,然后再以預交數年租金的方式將他們套牢。上萬畝滇池東岸最豐腴的土地被以低價轉入這個項目的開發商之手。這些土地、資金成為中豪公司短短幾年內資產暴增的來源。
這個項目以投資過剩產業(包括房地產和實體批發產業)起步,刺激了滇池東岸已經過熱的房地產投資,使過剩產業更過剩。地方政府領導人這樣做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受到“土地財政”的驅使。通過這個項目(以1萬畝計算),土地財政收入達上百億元。但是這上百億元的一次性收入應當是50年商業用地或70年居住用地的累計數。未來幾十年的收益已經被賣光了。
在螺螄灣商貿城給當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帶來短期的直接利益時,其產生的“外部性”,對整個地區的長久負面影響則要深遠得多。例如,由于地方政府打著城中村改造的旗號為這個項目開道,刺激了滇池東岸許多鄉村紛紛以建筑加層(2009-2010年為高峰)來應對拆遷。這種普遍翻蓋和加層使滇池東岸的許多古村落遭到毀滅。很多村民雖然以“加層”得到較高拆遷補償承諾,但不過是揣得一張寫有補償幾百平方米回遷房的協議去外鄉過渡。他們什么時候能回遷?曾經的社區能否重建?過去幾年我們曾觀察到離鄉過渡的老人中出現比平常年份更高的死亡率,對搞“運動經濟”的人來說,這完全不是問題。至于這個過程使成千上萬在這些地方落腳的打工者被驅離棲居之地,更無人去考慮。這些由于滇池東岸開發引起的連鎖反應使滇池地區真正具有長期價值的耕地、濕地、原居民社區、外來人口落腳地和地方文化等等都遭到毀滅性打擊。在這個項目進行過程中,為了應對拆遷征地中的上訪和抵抗,地方政府在維穩方面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也很大。當前一些地方土地財政不得不繼續下去,地方官提出的重要理由就是地方政府需要錢來搞地方建設,需要錢維持地方社會穩定,需要錢改善生態環境。從滇池東岸開發項目來看,這些“需求”正是政府與開發商聯手的亂作為制造出來的。
這些代價之上,建了一個“城市新恐龍”,最終搞成的還是一個空心化的“房地產”(或數個房地產)項目,建立在對地方稀缺資源(如滇池沿岸土地)的浪費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上。這個城市恐龍是一堆依靠高能耗產業(如水泥、鋼材)的無個性建筑;是一個靠體量碩大和簡單復制,硬撐起來的“中國第二大”商貿城。從今天的現狀來看這種業態已經過剩,建成幾年的商貿城第二期至今冷冷清清。最近我到中豪螺螄灣的三期和小商品加工區,親見那里的廠房大量空置,園區內企業很少,加工區的建筑密度很低。
終結“運動經濟”
雖然今天再來談螺螄灣商貿城是否應當建已經為時過晚,但教訓仍然可以汲取。特別是在當前城鎮化被當作各地政府的救命稻草來鼓吹的時候,梳理一下滇池東岸開發的教訓非常必要,也非常緊迫。
滇池東岸的螺螄灣商貿城項目是“運動經濟”的一個極端案例。這種以“運動”方式加龐氏投資大搞圈地和房地產的經濟已經無可救贖。今天國家領導人在到處談論經濟增長模式轉變,需要轉變的,正是將經濟從地方權力對社會的裹挾中脫出。如果我們將導致螺螄灣商貿城出現的因素以剝洋蔥的方式一一剝出,就會看到“經濟轉變”需要做哪些事情。
第一,終結“運動經濟”。要使經濟活動回復到靠常規運作;要使經濟運行在法制框架之下。其實就是要使經濟項目按照已有的司法、行政程序和立法過程(例如規劃的審批)一步一步地走過。要將所謂“萬億GDP”競賽等大躍進式口號或項目從道義上和實踐中拋棄。
第二,運動經濟是舉國體制的伴隨物,因此要從改變政府與經濟系統的關系開始。例如政府要從直接干預地方經濟活動中退出。特別要從制度上防止地方一把手甩開正常的立法和行政程序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更要防止一把手利用黨管司法和第一把手抓城鄉規劃的說法,無視司法,將規劃變成可以隨時隨意更改的繪圖。
第三,運動經濟極易蛻變為龐氏投資騙局,拍胸承諾的高額增長或回報總是要靠不斷有下家卷入才能維系。由于過去運動經濟已經將政府、過剩行業企業(如建材和鋼鐵)、金融機構甚至各種小投資者(如炒賣商鋪者)等等捆綁進去,形成強大慣性,要想終止運動經濟如同讓嗜毒者離開毒品一樣困難。在經過最近十多年依靠高GDP增長和超發貨幣的維系后,已經挖下的“巨坑”只有靠繼續挖坑才能有“土”來填滿。這是當前各地政府和開發商將希望寄托在“城鎮化”這根救命稻草上的原因。
為中國的長治久安和復興,不應再搞運動經濟,也不要給地方領導人搞運動經濟的機會。“城鎮化”這個用心良好的說法,會像“城中村改造”在一些地方的結局一樣,變成一場瘋狂圈地造城和打劫普通公民的運動。悲劇在于,它往往使人在被打劫時還以為將贏得更多。因此政府應當將重心放到轉變職能,寧要無所作為,也不能亂作為。
第四,今天螺螄灣商貿城有部分“繁榮”的一個原因,是其原初規劃沒有得到完全實施。例如其規劃拆遷范圍內仍有村莊、農貿市場和廟宇等“釘子”沒有被拆除。這些場所使現在的商貿城獲得一些活氣和地氣,也對商貿城的運轉有功能性作用。這些場所能夠幸存的原因,是村民自始就以自己的城市化“方案”(如宏仁新村),以抵抗的方式“參與”政府的計劃,最后政府和開發商不得不將村民的“方案”包容進去。這種抵抗-參與最終超越了“釘子戶-高補償-拆房”的循環,開出了一種有機共生的城市化新方向。由此得出一個教訓:城市化必須將村民、居民的自主選擇和參與權利作為最重要原則;必須將“有機共生”當作城市規劃的重要原則。
第五,地方的司法審判必須有獨立性,應成為不受地方人事和財權控制的系統。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防止地方領導人,利用行政權力、人事權和財權干預司法。信訪系統也應變成一個縱向的不受地方干預的部門。
第六,尤其需要自主、充分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及時監督,需要容許地方民間社會和非政府組織出來,對影響一方的政府和企業項目計劃及其實施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