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
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3〕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期,接連發生四川省瀘州市瀘縣桃子溝煤礦“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吉林省長春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意識淡薄,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打擊非法違法和治理違規違章行為不得力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接連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強調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進一步警醒起來,吸取血的教訓,痛定思痛,舉一反三,開展一次徹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堅決堵塞漏洞、排除隱患,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及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生產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檢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排查問題及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總結檢查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重點工作環節,并將檢查督導貫穿于大檢查的全過程。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企業,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以下簡稱“各單位”)。重點檢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突出近期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突出消防、煤礦、化工等重點行業,突出學校、醫院、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港口、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突出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反復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開展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要求和中央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責任,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來抓,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分工是否明確、是否清晰、是否落實,是否做到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是否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各類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類建筑、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科技支撐、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情況。
(三)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情況。
1.煤礦: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和煤礦安全七項治本攻堅舉措,嚴厲打擊私挖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情況;超能力組織生產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停產整頓的小煤礦整改情況及復產驗收情況。
2.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和尾礦庫專項整治情況;查處超許可范圍生產、非法盜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油庫、煉油廠、港區等重點區域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打擊治理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生產企業轉產關閉退出情況。
4.消防:各單位都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道路交通: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查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情況;開展貨車違法行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專項行動情況。
6.建筑施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
7.食品藥品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情況。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產工藝、生產流程、生產設備、安全監控設備、防火防爆設備等方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四)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相關安全標準、制度是否進行完善。
(五)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汛期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情況。
四、檢查方式
(一)各單位都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大檢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嚴格細致,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制表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都要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并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中央管理的各類企事業單位要在內部認真進行檢查的同時,自覺接受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直接監管的單位做到全覆蓋,并對下級政府及轄區內各類企事業單位進行督查,要組織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全過程進行全面檢查、督查。縣鄉政府要對轄區內的各類單位做到全覆蓋。
(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組織督查組,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的檢查督查,對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檢查的全過程進行督查、抽查,組織互查,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地方政府。國務院安委會要組成督查組對各地區、各部門進行全過程督導、督查。
(四)要創新檢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檢查的基礎上,采取明察暗訪、突擊夜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對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一盯到底。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檢查工作中的問題,及時加強指導,各地區要將有關情況每月上報上一級安委會辦公室,各相關部門要報同級安委會辦公室。
(五)要把安全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停產整頓,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復產必須經過驗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國務院安委會統籌安排部署大檢查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督查。地方各級政府要成立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并明確牽頭單位,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明確省、市、縣、鄉各級政府的責任,做到動員部署到縣鄉、責任落實到縣鄉、監督檢查到縣鄉。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明確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和牽頭單位,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制定檢查方案,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的檢查督查。各省(區、市)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將大檢查工作方案、負責人、牽頭單位和聯絡員,于6月20日前一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二)加強宣傳發動,引導社會參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各種方式,對安全生產大檢查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及時組織報道先進典型和經驗。要充分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作用,鼓勵通過“12350”舉報電話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兌現舉報獎勵。同時對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編發簡報專刊,反映情況、交流經驗。
(三)敢于動真碰硬,務求取得實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安全大檢查要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以更加“嚴細實”的作風,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堅持“命”字在心、“嚴”字當頭、敢抓敢管,忠實履行職責,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現場,督促指導,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確保大檢查取得實效。
(四)堅持標本兼治,構建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大檢查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把大檢查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要將安全檢查貫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督促企業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著力提升企業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單位要及時將總結報告報安全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各部門要將總結報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將總結報告,于10月15日前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