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中央文明辦、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商務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十二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6月1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國開展“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執法行動。
此次執法行動重點打擊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違法犯罪,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游戲”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及相關聯的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境外人員及公司跨境傳銷犯罪,采用恐嚇、暴力等手段實施的傳銷犯罪等。
執法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從即日起至6月7日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將對執法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6月8日至7月31日為集中打擊階段,各地將采取集中整治和專案經營相結合的方式,清理一批傳銷窩點,摧毀一批傳銷組織網絡。8月為攻堅處置階段,各地將積極偵破重大疑難案件,集中整治重點區域,依法移訴在偵犯罪案件。
通知明確了十二部門在執法行動中的職責分工。通知強調,各職能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執法合力。工商機關做好牽頭協調、移送重要線索、行政違法行為查處等工作,公安機關承擔刑事打擊、大案偵破等職責,通信管理部門根據工商、公安機關的認定、處罰意見,依法對服務器在境內的傳銷網站進行處理,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加強對論壇、博客、社交網站等的管理,教育部門會同工商、公安機關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等工作,商務部門規范直銷和電子商務行業,人民銀行總行協助相關部門對涉案單位及人員賬戶開立情況進行查詢,銀監部門協調有關金融機構配合做好涉案賬戶資金查詢、凍結及重大案件的統一查處,中央綜治辦繼續將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納入2013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評價體系,中央文明辦將打擊傳銷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內容。各級檢察機關依法做好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加強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各級人民法院準確定罪量刑,依法嚴懲犯罪分子。
執法行動期間,十二部門將視情況分別或共同派出檢查組,對各地執法行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在執法行動中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